【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由公私兩組律師代表 法庭質疑涉衝突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6/1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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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下周開審。(資料圖片)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下周開審在即,案件今(16日)於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質疑,涉案被告由兩組分別經法援署及私人委託的律師團隊代表,當中或涉衝突。法援署代表回應指,署方一直反對批准由多於一組律師代表被告。法官經商議後,要求與訟各方就法庭是否有司法管轄權容許或拒絕此安排而作陳詞,案件押後至今午再訊。

法官杜麗冰今甫開庭即指,留意到被告唐英傑分別由兩組律師代表處理本案,辯方確認,並指當中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及大律師劉偉聰是透過法援署委託而代表被告,而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則是被告透過伍展邦律師行私人委託。

法官對有關安排感到不滿,認為於審訊期間兩組律師交替處理案件的做法欠佳,郭兆銘回應指,資深大律師祁志一方只會負責處理涉案標語的意思一部分,即只會負責主問辯方專家證人,及盤問控方專家證人,至於其他部分則全數交由郭兆銘處理。

法官彭寶琴質疑,當中只有郭兆銘一組律師獲法援署委託,即由公帑支付其費用,若然審訊中其中一部分是由私人委託的祁志一組律師負責,所衍生的費用則不應由公帑支付,當中或涉衝突或安排上有困難。法官陳嘉信亦質疑,即使費用不是問題,由祁志一組律師於審訊中引申的議題,亦難以判斷應交由哪一組律師處理。

法援署代表今於庭上回應指,法援署一向的立場都是認為本案毋須由兩組律師同時處理,因此法援署只批准委託郭兆銘一組律師,署方亦不會支付祁志一組律師的費用。法官陳嘉信問及,若然兩組之間有爭議,該由哪組律師主導?署方代表同意這是一個問題,因此撤回法援仍屬一個開放的選擇。郭兆銘則回應指,他會全權負責案中所有事宜。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則同意法庭看法,並指法庭或有司法管轄權批准或拒絕辯方現有的安排。3名法官經商議後,決定將案件押後,以供與訟各方就上述議題作進一步陳詞。

24歲男子唐英傑涉於2020年7月1日當天,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被告早前被加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的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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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