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司法部︰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7.31舉行 增設香港考場

政治

發布時間: 2021/06/24 19:20

最後更新: 2021/06/2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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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感謝司法部一直大力落實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資料圖片)

內地司法部今宣布,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7月31日舉行,除了深圳和珠海以外,將增設香港考場。律政司對此表示歡迎。

由於增設香港考場,已報考者,可於下月2日至11日,登入司法部網站,重新選擇考試地點,逾期未重新選擇考試地點者,將無法交費及參加考試。根據公告,在香港參加考試者,需另行向考評局繳付800港元的考試服務費。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增設香港考場,為香港考生帶來莫大便利,強調律政司會積極做好香港考區的考試組織實施工作,以期考試順利舉行。

律政司提醒考生,採取防疫措施,注意個人衞生,又強烈鼓勵考生在應考前接種新冠疫苗。

根據規定,香港的律師和大律師可通過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在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資格,從事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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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