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空公款】板前壽司前會計經理涉偷2400萬囚6年8個月 法官斥行為可恥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6/29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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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高院判刑。(資料圖片)

連鎖日本餐廳板前壽司前會計部經理於2005年至2007年間,涉偽造銀行存款單以虧空公款逾2,400萬元,前經理早前承認6項盜竊罪,今(29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8個月,法官判刑時斥被告行為可恥。

涉案被告唐智靈(50歲)早前承認於05年8月5日至07年9月21日期間,偷竊屬於6間營運板前壽司分店的公司共逾2,400萬元。

法官今判刑時指,案中並無證據指被告行為對公司構成什麼影響,否則有關影響必然是加刑因素,而被告聲稱將犯案所得全用作賭博的說法亦難以合理化其行為。

法官指相關控罪根據金額有量刑指引,因此按指引就被告承認的6項控罪,以判囚15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整體量刑原則,最終判被告入獄6年8個月。法官判刑後斥被告行為可恥,他應該為此感到羞恥。

案情指,被告於2004年起受僱為板前壽司會計部經理,板前總經理會每天從分店收集現金,並將現金交給被告,由被告將現金存入分店帳戶。惟後來公司核數師於2007年10月發現被告未有提交會計文件,核數師按板前董事鄭威濤指示,聯絡被告以解決事件,但被告卻突然離港。

公司其後發現被告偽造銀行存款單,事實上私吞分店每日的現金。鄭威濤於2019年3月報案後,警方於同年7月17日嘗試聯絡被告,被告於當日準備離港時被捕,於警誡下承認虧空公款作賭博。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偵緝高級督察羅婉珊(右二)表示歡迎判決。(林育慧攝)

商業罪案調查科偵緝高級督察羅婉珊於庭外表示歡迎判決,羅指本案屬嚴重違反公司信任,被告並非一時貪念而犯案,是有部署及儲心積慮,被告潛逃10年,沒有歸還受害公司任何款項。

羅又指,違反公司信任屬本案加刑因素。羅指判刑反映本案嚴重性,並提醒巿民不要因一時貪念而以身試法,警方亦會全力打擊騙案及盜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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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