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屋開支】調查:近7成公屋戶稱搬遷開支逾10萬元 不吃不喝8個月才可應付支出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7/1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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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公共屋邨福利規劃聯盟」公布新入伙公屋住戶的經濟情況調查。(團體提供圖片)

關注團體「監察公共屋邨福利規劃聯盟」, 5至6月以問卷調查形式,訪問17條公共屋邨、243個公屋戶,探討新入伙租戶的經濟情況及開支情況。結果顯示67%人表示搬屋開支多於10萬元,67%受訪者需向親友借貸。調查發現,2至5人家庭的平均搬遷開支,相當於月入8至10倍,就算不吃不喝也要8至10個月才能清繳。

聯盟的調查結果顯示,只有約一成受訪者指搬遷開支少於5萬元,67%開支逾10萬元,其餘租戶則稱開支逾20萬元。除了搬遷費、裝修費及購買傢電外,也包括新入伙公屋按金、租金上期及泥頭費等開支。聯盟認為,搬遷開支動輒上萬元,為新租戶帶來極大經濟負擔,大部分受訪者選擇向親友借貸,也有少數人向銀行或財務公司借款。另外調查發現,2至5人家庭的平均搬遷開支,是月入約8至10倍,即有關家庭就算不吃不喝,仍需要8至10個月才能清繳開支。

調查亦發現,新租戶辦理入伙手續後,58%家庭需時1至3個月,才能正式遷入公屋,33%家庭更要3個月以上才遷入。於遷入新居前,83%受訪家庭要同時繳付公屋及舊居租金,當中逾半家庭需繳付「兩邊屋租」逾3個月,多於房署提供的14天免租期。聯盟成員姚姝雯稱,多數個案因搬屋、裝修需時,普遍超過14天,免租期太短未能完全受惠。

去年入住港島東區公屋的黃女士稱,2011年起輪候公屋,因裝修、搬屋及小孩轉校需時,一家4口需同時繳付舊居及公屋租金達3個月,支出約2.7萬元。疫情下,黃女士的家庭收入下跌,只有丈夫外出工作,對於應付龐大搬遷開支感到吃力。

聯盟建議房署延長免租期,由現時14天延長至3個月,並向新租戶提供更多搬遷津貼,減輕居民入伙時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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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