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傷警員】蕭澤頤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或觸犯國安法第27條 正調查動議背後目的及意圖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7/18 11:57

最後更新: 2021/07/1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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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資料圖片)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議案,悼念七一襲警後自殺的疑犯梁健輝,其後撤回議案並鞠躬道歉,學生會幹事會全體請辭。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表示,有關人士對疑犯表示謝意的行為,有機會違反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及煽惑罪;另當局會向曾於事發現場獻花的人士作出跟進,不排除會到其家中搜證,了解背後的目的及意圖。

蕭澤頤上任近一個月,他今日(18日)於電視節目中批評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向七一襲警案疑犯梁健輝致謝的是等同認同和美化其行為,認為相關人士有機會會因而違反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

他說,如他們的行為有可能令香港不同群體產生敵視,亦有機會會觸犯煽惑罪,當局會循這個方面,以及視乎所搜得的證據,去了解相關的學生是否觸犯相關法例。他說,警方要了解學生會除了通過了這個動議外,究竟該行動背後的意圖及目的,亦是警方要調查的方向。

至於有部分市民曾到事發現場獻花,有關人士又是否違反國安法第27條?蕭澤頤則稱,需要了解他們背後的目的及意圖,又說不排除會到有關人士家中搜證,了解有關人士除了獻花外是否曾於現場作煽動的言語及行動等。他續指,相關人士感謝疑犯時,即是無形中是美化了及宣揚其他人可以效尤同樣的行為,有可能會違反宣揚恐怖主義的行為,惟強調警方會就每個個別案件處理。

被問到第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中,「宣揚」的意思,蕭澤頤表示,市民要了解自己作出一些行為是,當中是否已有無形中美化了一個恐怖主義活動。

如果有的話,其實好簡單,不應該去做,因為所有這些行為是絕對有機會達至一個宣揚恐怖主義的情況。

他本人認為市民作出悼念行為時,要了解他們是否有企圖於現場作出一些影響到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行為等,如有,即有機會會觸犯不同罪行。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議案,悼念七一襲警後自殺的疑犯梁健輝,其後撤回議案並鞠躬道歉,學生會幹事會全體請辭。港大其後發聲明表示,不再承認香港大學學生會作為獨立註冊社團現有在校內的角色。身兼港大校監的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曾批評議會的聲明令人髮指、為港大感到羞愧,同意如有需要可交由警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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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詩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