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首宗國安法案判囚9年 建制派期望能起阻嚇作用

政治

發布時間: 2021/07/30 19:09

最後更新: 2021/07/3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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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兩罪罪成,共判囚9年,由囚車押走。 (陳靜儀攝)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判囚9年,多名建制派認為判刑具標誌性及阻嚇作用,有助社會清楚了解法律界線,強調港人不能牴觸國家安全,若有人肆意挑戰便要承擔責任及後果。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國安法能夠起防範、遏止、懲治作用,但指在國安法出台後仍有人肆意作出挑戰,故涉案人士要承擔刑事責任及法律後果,又期望今後避免再有人作出顛覆、分裂及煽惑行為,或試圖挑戰國安法的底線。

被問到9年刑期是否合理時,譚回應指不希望再出現有人違反國安法的情況,期望今次裁決能起警示作用,令其他人不會再去挑戰或觸犯國安法,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刑期合理,又相信能起到相當阻嚇作用。他指出,判詞反映法庭將挑戰國家領土完整視為《港區國安法》中最嚴重的行為,比暴動罪更嚴重,形容法庭在判刑時亦將此放在量刑首位,希望刑期有足夠阻嚇作用,令社會回復平穩。湯又分折,指案件所涉的兩項控罪雖有不同之處,但某程度有所重疊,故法庭中間落墨,將部分刑期同期執行。

工聯會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具標誌性及阻嚇意義,有助社會釐清法理,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又希望香港市民注意守法。工聯會強調,全面落實國安法既是特區政府的責任,亦是每位市民的共同責任。

身兼大律師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則形容,今次案件的犯罪規模及傷害遠超一般襲擊,認同「光時」口號含有分裂國家及香港獨立的意思,能夠煽惑他人分裂國家。她批評判刑時有人高叫「抗爭無罪」,強調不應再把犯罪人士英雄化或輕言犯法,形容9年光陰對年輕人很長,坐監不會令人生更精采,只會令人生更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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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