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風波】港大4名學生涉宣揚恐怖主義被捕 警方指悼念動議美化恐怖主義
發布時間: 2021/08/18 12:24
最後更新: 2021/08/18 17:23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深切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的動議,學生會之後公開道歉並撤回議案,幹事會及部分評議會成員請辭。警方國安處今日(18日)上門拘捕港大4名學生,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4人為港大學生會的幹事及評議會會員,均於7月7日會議上有發言,讚揚疑兇行為是「為香港犧牲」、形容他是義士、有勇氣,並在通過議案後在社交平台發布有關決定,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的條文。
李桂華說,警方於7月16日手持法庭手令到港大學生會會址搜查出一批文件、閉路電視片段等,確認學生會評議會當日於會議上曾經默哀,並在發言時以褒獎形式形容刺警案疑兇為義士,令人咋舌。李桂華形容,該動議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主義及無差別襲擊,亦是鼓勵人做自殺式行為,與現今社會道德標準不符,又說評議會通過動議後,急不及待向公眾發放有關消息。
至於其他與會者會否亦干犯法例,李桂華說,國安處會接見當日出席會議的人士,了解他們在會議中的角色、投贊成票的原因。他又說,在七一刺警案中的悼念行動有機會招致支持、美化恐怖活動的可疑,希望民眾進行有關行動前要三思。
李桂華說,根據國安法第24條,通過暴力行為去意圖威迫政府或公眾以實現其政治主張屬恐怖活動,今次事件中就涉及讚揚、辯解及宣傳政治主張,屬宣揚恐怖主義。
對於學生會評議會曾宣布撤回議案及道歉,李桂華說會將關行動反映予法庭,但指出執法者的選擇不多,如果有人犯法就會處理,否則是瀆職。
他又表示,國安處正跟進七一刺警案,將會向死因庭交死因報告。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於7月7日的會議上,以30票贊成、2票棄權、0票反對通過深切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的動議,學生會之後公開道歉並撤回議案,幹事會及部分評議會成員請辭,港大之後宣布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角色,亦要求學生會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港大校務委員會其後決定,所有參與當日會議的學生,均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港大回覆傳媒查詢時則表示,案件正在調查中,不適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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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