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涉非禮】涉3年間非禮兩女生 男教師否認8罪受審
發布時間: 2021/08/23 15:35
最後更新: 2021/08/23 17:15
現年57歲男教師涉於3年間在沙田某學校內,先後8次非禮兩名女學生,被控8項非禮罪,案件今(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女童X供稱,某日在校內圖書館「穿珠仔」時,準備坐在被告身旁的座位時,被告將手放在椅上,手心向上。另外,X又指被告在贈送「公仔」時,將公仔推向她時觸碰到其胸口。
被告張秉樞(57歲),被控於2016至2018年在沙田某學校內,四度非禮當時9至10歲的女童Y,另於2016至2019年,在同一學校內非禮當時9至11歲的女童X。
X供稱,2016至2019年間,分別發生4次非禮事件,地點均在學校的圖書館內。首次事件發生於被告用手遞工作紙向X胸前,其手背觸碰到X胸前幾秒。
其後X因要「穿珠仔」而坐在被告身旁的座位上,當X坐下時被告將手放在椅子上,手掌向上,觸摸其臀部約1分鐘,但並無其他動作。
X續指,第3次事件發生在圖書館的電腦室內,X生日前夕,被告指要送公仔給X,X表示不用,但被告拿著公仔推向她胸前,其手觸碰到她左胸數秒,X感到不舒服,接過公仔便離開了。
X指最後一次事件是兩人身處狹窄的通道中,有圖書意外倒下,被告「逼我入牆角」收拾圖書,並上前幫忙捧書時,雙手手背碰到其胸部,然後又將公仔推到她胸前送給她。
X表示,事發後她並沒有向被告說話,因為「唔夠膽同佢講嘢」,但第2次事件發生後曾向同學提及事件,X指到圖書館時亦會與同學結伴去,但X指4次事件發生時均沒有其他人看到。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在首次事件發生時,只是「將工作紙遞在你面前,俾你拎?」,X回應指「佢隻手完全無停過,係直至碰到胸先停」。
辯方又質疑X,被告將工作紙遞到身前,X其實已經可以接過工作紙。X解釋,如果對方的手未停,就拿工作紙,老師可能以為不禮貌。
辯方盤問X時指,首次事件發生後為何沒有求助。X供稱,當時不知道是性侵,至第2次事件發生時才知道是故意的。辯方向X指出,被告遞工作紙時,沒有用手觸摸過她的胸部,X不同意。
X又指,第2次事件發生時事主Y亦在場,但她不肯定Y有否望著她,X亦表示沒有看見被告遞海綿給Y的情況,只看見被告縮手時拿著海綿。
聆訊明(24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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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