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制度】邱騰華:新例生效前涉危害國安電影或須重新送審 惟現時沒重審名單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8/24 15:54

最後更新: 2021/08/24 16:41

分享:

分享: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陳靜儀攝)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宣布將提交條例修訂草案,明文規定電影檢查員必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危害國家安全,又建議賦與督察權力,可在法庭手令下搜查任何地方,採取執法行動;條例將於9月1日於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詳情即看【下一頁】。局長邱騰華和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梁卓文今日(24日)就電影檢查制度會見傳媒。

邱騰華開場發言時表示,為履行及全面落實國安法,故檢視相關條例,條例賦予檢查員審視電影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條例,他形容修例內容簡單而直接。原有機制下提供上訴機制予電影製片方,但修例下上訴個案涉及國家安全,涉及敏感資料,因此不適宜透過上訴委員會處理相關上訴,強調本港有司法覆核的上訴途徑就行政決定上訴。他表示,1999年《檢查員指引》訂立以來便沒有檢討罰則,故今次增加罰則,最高刑罰提高至3年或罰款100萬元,期望修例可為業界提供清晰指引。

邱騰華稱,本港有創作的自由,但須在符合國家安全底下,指「電影不應該有例外」,認為修訂草案有足夠的創作及製作空間給予業界,當局會持續聆聽業界的意見。

被問到以往上映涉敏感題材的電影如《理大圍城》、《表姐,你好嘢!》等是否需要重新送檢,他強調,法律生效前電影的評級一律有效,但若電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議題,故亦有機會需要重新被審批,但因為條例修訂草案還未確立,故當局沒有既定的重審名單。

針對草案賦予政務司司長撤銷不利國家安全電影上映的權利,邱騰華強調,評級變動會是有跡可尋,如當局撤銷了核准證明書,會公開交代,避免公眾繼續播映。他又指,修例中「不利」和「危害」一詞的意思是相同的,新字眼「不利」亦不代表受影響電影的種類更廣。

同場加映,兒童酒精入眼致角膜受損,醫生拆解3類常見兒童眼睛創傷:

一文看清不同疫苗獎賞及優惠:https://bit.ly/3vw84v0

HKET TV健康台由專家拆解食物安全及都市疾病,即看:https://bit.ly/3cNFwr7

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出現地點,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https://bit.ly/2JdOaiS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