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善健談】 制度誘惑

特約

發布時間: 2021/09/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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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齣勵志的電影可以激動人心,就像農夫播下種子一樣,劇情內容可以影響觀眾的想法,產生漣漪及共鳴。隨著科技的進步,電影創作天馬行空,加上電腦特技,題材亦多樣化,包括加入暴力元素,香港政府遂在1988年實行電影三級制度,目的是為了保護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簡單易明的制度可達至雙贏的局面,藥物分類及管制同樣適用。

香港衞生署負責監管所有在香港銷售的藥物,以確保其安全、成效和素質。相關的藥物法例眾多,普羅大眾未必能夠充分理解,但對於服用藥物的知識及種類,不論男女老幼都應該了解多一些,就像觀賞電影中主角背後的心路歷程,編劇的鋪排及伏線, 燈光配樂的運用,加深背後的理念才看得透徹及津津有味 。

現時除中藥外,西藥主要分類為『處方藥』及『非處方藥』。『處方藥』是指病人需要透過醫生的診斷,並由醫生處方開立的藥物,有關的藥物可從醫務所或有註冊藥劑師的藥房調配。相對的,無需醫生處方即可購買的便是『非處方藥』。值得留意的是,所有藥物,包括『非處方藥』均需要向衛生署登記及註冊。『非處方藥』一般的穩定性及安全性較高,大眾可從藥物的標籤依照指引及劑量服用,例如傷風感冒等輕微症狀。『非處方藥』的標籤內容與觀看外語電影的中文字幕一樣,需要充分理解才可細味箇中滋味。如對藥物有任何疑問應向醫生或藥劑師查詢,情況與電檢處評為第二級的電影一樣,鼓勵家長陪同及指導子女觀看。

現時,坊間也有不少『營養補充劑』之產品。營養補充劑指一般維他命丸、保健或健康茶等產品,若沒有聲稱醫療作用,法例上並沒有要求這些產品需要向衛生署註冊,質素及效果難以迎合每一個人的需要,尤其長期病患者或服藥人士,進食前還是先諮詢專業醫護人員為佳。俗語說『藥帶三分毒』, 藥物是把雙刃劍,既能治病,錯誤服用也能致病,除會產生不良反應,也影響身體健康,切勿掉以輕心。 

香港電影分級制度源自一篇1987年所寫的文章揭露電影檢查原來沒有法律基礎,分級制度因而由來,並在1995年作出修訂。有時候,制度改革需要契機的推動,但對待健康的態度則應坐言起行,主動掌握健康資訊。健康的機遇可能是電影裡的一個情景,也可能是電台音樂節目主持人的一句對白,行動往往比想法更為重要,實踐健康的理念將被分類為『第 I 級』類別屬實至名歸(適合所有年齡人士)。

秋葵

(內容由暉致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