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被拒】壹傳媒前高層申延期半年檢視電腦資料被拒 高院頒令42天内完成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9/1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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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前高層黃偉強。(資料圖片)

壹傳媒多名前高層早前遭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警方並於壹傳媒大樓檢取部分資料。壹傳媒及涉案高層等早前已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歸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以及屬於新聞材料的資料。壹傳媒前高層黃偉強今(10日)向高院申請寛限延期半年檢視資料,警務處處長反對申請。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頒令申請人須於42天完成檢視。

申請人黃偉強,答辯人警務處處長。申請一方指由於涉及檢視的文件數量龐大,當中包括大量相片、影像及電郵等資料,申請人須逐一檢視,以決定那些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及屬於新聞材料的資料。

法官質疑申請人在位時主要處理物業管理工作,有關法律意見之資料,與其工作只有少許關係。申請一方指有關資料或影響警方調查進度,明白法庭已批准5次延期處理,相信是次申請亦是最後一次。

答辯一方則反對申請,指難以想像負責物業管理事宜的申請人,卻須處理大量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資料。答辯一方指檔案中所涉相片及影像涉120萬個,但與法律專業保密權並無關,即使檢視相片,亦可即時作出排除,故認為申請人要求寬限146天檢視檔案並不合理。

答辯一方質疑申請人於所涉刑事案將近審訊時才遞交資料,亦令警方難以進一步查核,認為有拖延之嫌,要求法官拒絕申請。

法官指申請人要求延期146天檢視檔,法官指餘下5個檔案需時6個月檢視,認為不切實際及不合理。法官指於早前的5次延期申請獲批後,已獲寛限6個月,因此只批准延期42天,是次申請亦屬最後一次機會申請,若申請人未能遵從命令,答辯人可申請勝訴判決。

法官頒令申請人須於10月22日下午4時前完成檢視,並須交出不涉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及屬於新聞材料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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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