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47人初選案余慧明准保釋 法官考慮其背景相信不會重犯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9/1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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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獲准保釋。(資料圖片)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一直被還押,余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高院法官今(14日)頒下判詞指,相信申請人獲准保釋後,不會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法官指考慮其背景及家庭狀況後,亦相信申請人獲准保釋後不會重犯。

申請人余慧明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今頒下書面理由指,律政司一方反對保釋申請時指,申請人於初選宣布前已撰文主張「攬炒」,並於2020年4月始,並於同年7月《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之後,申請人仍就反對政府進行游說。律政司一方認為缺乏足夠理據顯示,申請人若獲批准保釋後,不會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申請一方則指,申請人主要針對政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未有採納專家意見而作出封關決定。申請人亦與任何政治組織或國際沒有聯繫,只是1名工會領袖而已。

法官表示考慮過所有因素後,認為申請人獲准保釋後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考慮到其背景及家庭狀況,相信申請人不會重犯或潛逃,因此批准其保釋申請。

申請人早前已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另加5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於獲釋前交出旅遊證件,遵守每晚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周4次向警署報到,更改地址遵需通知警方;另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或作出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言論及行為行為、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選舉,亦不得接觸任何外國官員及議員等。

47人涉初選案將於9 月 23 日再提訊,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案中已獲准保釋的13名被告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及余慧明,其餘34人續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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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