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案】聯合醫院腎病人「開漏藥」致換肝後死亡 涉事兩名醫生失德罪成判除牌3至5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9/23 11:28

最後更新: 2021/09/2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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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兩名聯合醫院醫生林治崑(圖中男子)及陳小劍今日展開醫務聆訊。(郭詩詩攝)

聯合醫院2017年發生開漏藥,致患有慢性腎病的女病人鄧桂思需兩度換肝,惟最終於同年8月去世。醫委會今日(23)就事件召開聆訊,涉事兩名聯合醫院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被判專業失德罪成,分別被判除牌5個月及3個月。

涉事兩名聯合醫院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圖中男子)今日展開醫務聆訊。(郭詩詩攝)

據控詞指,被告林治崑及陳小劍作為註冊醫生,分別於2017年1月及2月時,未有察覺病人紀錄上,顯示病人鄧桂思屬乙型肝炎帶病毒者,於處方類固醇藥物時,未有同時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二人均被指控兩項專業失當。

案情指,鄧桂思在2017年1月因腎病到聯合醫院求診,獲林治崑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惟未有同時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避免乙肝發作;她於同年2月覆診,改由陳小劍應診,發現鄧的病情有改善故降低其類固醇劑量,但亦未有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至同年4月,患者乙肝病發,出現急性肝衰竭,需要換肝。

聆訊上,控方讀出專家報告,指兩名醫生若有向病人處方抗病毒藥物,是可以減低乙肝發作的風險,又指二人身為專業醫生,理應有充分意識到需向鄧處方抗病毒藥物,認為兩人不符專業水平。

辯方求情時指,二人是初犯,事後亦已作出補救措施。兩名被告醫生今日在出席聆訊時亦承認在事件上有失當,其後分別讀出求情信。林治崑稱對自己的疏忽感到抱歉,事後已盡力預防類似事件再發生,包括重新審視診所其他乙肝病人有否同類情況、自己在處方藥物時亦會再三檢查,對病人及其家屬表示歉意,最後更咽泣「懇求你們(家屬)的原諒」。

陳小劍則對於自己的錯誤而致女患者最終病逝深感悔意,指作為醫生的他有負病人和家人的期望亦是責無旁貸,對病人及家屬致萬分抱歉,強調會盡力改善處方流程,避免事件再發生,對病人及家屬致萬分抱歉。女病人鄧桂思女兒Michelle今日亦有出席聆訊,二人在讀出求情信後亦向其鞠躬。

醫委會的聆訊小組退庭商議裁決,最終裁定二人專業失德罪成。研訊主席鄧惠瓊稱,相信二人已已經汲取教訓,但為了要確保二人不會再犯相同或類似行為,分別判處二人林治崑及陳小劍除牌5個月,緩刑36個月,以及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鄧惠瓊解釋,由於陳只是見過患者一次,其罪責會比林少,另相信他已從事件中汲取教訓。

聯合醫院2017年發生開漏藥致病人鄧桂思(左)兩度換肝,惟最終於同年8月去世,涉事兩名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今日展開醫務聆訊。(資料圖片)

事發於2017年初,患有慢性腎病的女病人鄧桂思到聯合醫院覆診時,疑獲兩名腎科副顧問醫生忽略其屬乙型肝炎帶病毒者,處方高劑量類固醇藥物,但未獲處方抗病毒藥,以減低爆發肝炎的風險。鄧桂思同年4月,因急性肝病入住聯合醫院,並出現急性肝衰竭,轉送瑪麗醫院,需兩度換肝續命,但4個月後終因感染併發症不治。

事件於鄧桂思轉送瑪麗醫院後揭發,惟轉院兩周後,聯合醫院接受查詢時始承認事件,並於1個月後對外公布。時任聯合醫院行政總監徐德義當時向傳媒交代事件時,就事件向病人及家屬鞠躬鄭重致歉,承認院方與家屬的溝通上有疏忽,未有即時向家屬交代事件。

鄧桂思長女曾向瑪麗醫院要求捐肝救母,惟因當時她未滿18歲,被院方拒絕,事件引發社會討論是否准予彈性讓未成年人士捐贈器官。至鄧桂思離世後,兩名遺產執行人去年5月入稟高等法院,向醫管局追討因醫療疏忽而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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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詩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