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裝備】警方引入「胡椒水發射器」使用指引嚴謹 下周日起港島試行3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0/13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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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水發射器」彈藥為藍色液態胡椒球樹脂,已獲德國、瑞士、美國、日本等多國執法部門採用。(陳國峰攝)

因應本港暴力事件,警方引入低殺傷力的「胡椒水發射器」,將於下周日(17日)起在港島總區衝鋒隊使用,展開為期3個月的實地試行計劃。警方強調,新武器不會造成永久性傷害,人員會有嚴格使用指引,希望提供多一層武器使用選項,保障市民及警員生命安全。

警察機動部隊訓練學校警司袁永康介紹,新引進的瑞士出產的胡椒水發射器外形類近手槍,槍身呈橙色凸顯低殺傷力,裝有4發胡椒水劑,有效發射距離為7米,已獲德國、瑞士、美國、日本等多國執法部門採用。

目標近距離 藍水劑帶刺激感

發射器主要打擊近距離特定目標,彈藥為液態胡椒球樹脂,沒有硬物打出故沒有穿透性,只會造成皮膚及黏膜的刺激感,包括皮膚灼痛、黏膜腫脹、無法睜眼、咳嗽作嘔等,並附有藍色染料,一旦留在皮膚、衣物上,效果會於30至45分鐘後消散,沒有永久性傷害。

警方在示範中分別展示1.5及5米距離的效果,以噴射方式射出染料。袁永康解釋,警方指引人員瞄準身體中央,命中後水劑會濺中面部,造成刺激效果,發射器可做到4連發。一般右撇子而言,胡椒水發射器會配置在警員左前胸,用以區分低殺傷力及致命武器,「讓警員不會做錯決定」。

被問到擊中頭部會否致命,袁永康未有透露最短發射距離,僅指廠方指引可打頭部,但警方的使用指引更嚴謹,「訓練只瞄準身體中心」,而警員面臨威脅會根據專業判斷,使用合適的武力,與使用其他武器機制一樣,使用發射器後警員亦須作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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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暴力場面 或公眾活動等

袁永康續指,自2019年社會事件引發眾多暴力行為,警隊為配合行動需要,經去年確認胡椒水發射器為低殺傷力武器後,已陸續安排前使用訓練,警隊期望進一步推行,讓前線人員用於日常警務工作,提高行動效能,最專業最迅速處理暴力場面,保護市民及人員安全。

袁永康透露,發射器不限於警員自衛時使用,按實際情況「會用於所有暴力場面」,制服相關人士,亦不排除會用於公眾活動,他強調警方不希望使用任何武力,「只要市民奉公守法便不用擔心」。

實地試行計劃周日起至明年1月15日進行,屆時港島總區衝鋒隊人員在執勤時配備胡椒水發射器,港島4個警區的每一架衝鋒車都會配備,並有一個操作員可使用發射器。警方會視乎計劃數據,再決定是否推廣至全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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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