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合約】江若琳作供揭公司拒絕贊助自費購8萬元裙 公司不准坐交通工具及「拮魚蛋」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0/18 14:32

最後更新: 2021/10/1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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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今於庭上作供。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18日)於高院續審。江若琳今於庭上首度作供,她指加入寰宇以來,公司不准她「搭交通工具、拮魚蛋」,因擔心被記者拍照,以為她「撈唔掂,窮,影響公司接代言價錢」。江又指出席金像獎頒獎禮時公司要求她不可以失禮,但拒絕贊助服裝,江形容「人生未買過1條8萬蚊嘅裙」,並哽咽指「依家我個衣櫃總和都無8萬」,說罷一度拭淚。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現年34歲)今首度出庭作供,江於原告代表律師盤問下作供。江指於寰宇多年來,沒有收過任何錢,而公司支付的藝人墊資費由5,000元至3萬元。江指於2005至2010年「一路做嘢一路還錢」,並不同意墊資費等於「人工」及「出糧」。

江指於2008年收到30萬元稅單,全家人感到驚訝及無助,她曾向經理人求助,公司指會由會計處理,並教導江母如何處理。

江又指2013年前由經理人Kelly負責處理所有事宜,Kelly離職後由標哥負責。江指此後自己開始參予工作安排,因不想「俾人用好高價錢推咗工作」。

被問及出席金像獎頒獎禮時,公司沒有支付服裝費一事。江指每次出席活動時,衣著須經造型師及經理人等同事批核。江解釋當時曾尋找贊助商「借裙」,但「借哂無一條適合,試極都唔啱,當時公司話你一定要著貴嘅裙,因為出席嘅有楊千嬅、鄭秀文同周迅天后級嘅演員,唔可以失禮」。

江續指首次出席金像獎,「唔知著條乜裙」,曾告知經理人沒有合適的裙,江形容當時「覺得好貴,人生未買過1條8萬蚊嘅裙」。

江於庭上哽咽指「8萬好貴,曾問過公司可唔可以當支持,我響公司咁多年,第一次提名金像獎當鼓勵,我無話送,但可唔可以贊助一半」,江指當時經理人回覆是沒有贊助。江強調「8萬蚊對我依家嚟講係好貴嘅衫,依家我個衣櫃總和都無8萬蚊」,江說罷不禁在庭上拭淚。

江又指公司稱「唔可搭交通工具、拮魚蛋」,要求她乘搭的士,因擔心被記者拍照,以為她「撈唔掂,窮,影響公司接代言價錢」。江又供稱公司曾指她皮膚差,要求她進行護膚療程,江指沒有錢,經理人則表示會由公司墊資,江指遂到公司介紹的美容院進行療程。

江指她從沒有向公司交出任何單據後向公司取回款項,她又指工作人員交通及用膳開支,均由她負責。江供稱最初曾看過月結單,後來職員會於工作期間給她簽署月結單,因此她只能看到第1頁,未能將單據帶返家細閱。

江若琳憶述簽約寰宇經過時,提及於2004年3月陪伴同學參加當時電影《伙頭智多星》招募演員,其間在洗手間遇上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妻子趙雪英,其後有職員問及江的聯絡電話及姓名,之後江便獲通知進入決賽,江強調當時並沒有打算參加。江指由於當時與另一間公司有合約,遂由該公司與寰宇磋商細節,江指當時亦不知道需支付解約費。

原告則引述雜誌報道提及另一說法,指趙於報道中稱江當時落選,要求給予一次機會,最終與江簽約,並替她支付解約費用。法官則提醒證人有關說法並無誓章支付,趙亦沒有出應作供。江對於原告說法表示不同意,並一度在庭上拭淚。

聆訊下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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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