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合約】曾向林小明指「狐狸精嘅嘢唔關我個女事」 江若琳母親指林回應「呢單新聞3000萬都買唔到」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0/22 14:11

最後更新: 2021/10/2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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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今與丈夫蕭唯展今續到高院應訊。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22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江若琳母親今於庭上作供時指,2011年江的經理人相約她與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用膳,席間江母提及「狐狸精、第三者嘅嘢唔關我個女事」 ,林則回應「呢單新聞3,000萬都買唔到」。江母形容當時感到晴天霹靂,質疑「一個上巿公司老闆點解講得出」。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母親周麗蓉今早作供指,她曾於幼稚園擔任出入數工作,其後才轉職為教師。

周指,2004年江與寰宇簽約後數月每月約收到5,000元。周供稱,公司要求江租屋,不准與她同住唐樓,要求江出入乘搭的士,周指感到奇怪,至今仍不明白,公司「借俾你啲錢要你點使點使」。

江若琳今與丈夫蕭唯展今續到高院應訊。(林育慧攝)

周又指江的前經理人Kelly要她成立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聲稱會將收入存入東旺作報稅用。周指印象中東旺沒有收過任何收入,她曾問及Kelly,對方表示不清楚財務事宜。

周又指於2011年,Kelly相約她與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用膳,席間周提及江沒有收入,並指「孤狸精、第三者嘅嘢係你屋企事,唔關我個女事」 。周供稱以為林是通情達理及有修養的人,豈料林回應「江太,呢單新聞3,000萬都買唔到㗎」。

江母形容當時聽後感到晴天霹靂,質疑「一個上巿公司老闆點解講得出,道德去咗邊」,周於庭上語帶激動指,「呢單新聞3,000萬,買唔到我屋企人精神上心靈上創傷」。

原告一方問及周,林當時曾提及,江可以離開娛樂圈,便不用還款。周供稱「佢(林)話你唔做娛樂圈,結婚就唔使做」,周指「我邊度搵個男人俾佢結婚呢」。原告一方問及周有否想過要求江退出娛樂圈,周供稱「唔做娛樂圈可以嘅,但要結婚喎」。

原告一方指江於2013年,曾給予周一張50萬支票,並稱是收入。周供稱當時已識穿江說謊話,質疑並不是收入,江亦承認是公司借給她,「叫阿媽唔好再出聲管佢工作嘅嘢」。周供稱江當時希望她開心,有收入便不用擔心。

答辯一方今午傳召獨立歌手鍾舒漫作供,鍾指與江若琳為好朋友關係,她指約於2014年後,才從新聞得知江與舊公司的錢銀糾紛,而江仍在寰宇時,鍾表示不清楚有關事宜。

聆訊11月1日續。

江若琳母親周麗蓉今於高等法院作供。(林育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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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