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制度】政府完成檢討法援制度 倡刑事案禁自選律師 就每年接案數目設限

政治

發布時間: 2021/10/2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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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署。

特首林鄭月娥今年6月透露,政務司司長正檢視法援制度。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透露相關檢討已完成,初步建議三大改革方向,包括一般情況下,刑事案申請人不得自選律師,同時就律師和大律師接案數目設限。

新方案建議,日後在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不再讓申請人自行選擇律師代表,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師。

此外,當局建議繼2018年後,再調低民事案件每年接案上限,當中事務律師由35宗減至30宗,而大律師則由20宗減至15宗;另就司法覆核案件首次設限。

由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下周二會開會討論,預計會以行政措施方式執行,料今年內可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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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