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少女命案】14歲少女遭5人輪姦焚屍 主犯兩逃死刑獄中離奇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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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10/27 17:33

最後更新: 2021/10/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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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少女遭5人輪姦焚屍,主犯兩逃死刑。近日於獄中離奇猝死。

台灣新竹縣在2015年發生駭人的少女姦殺、焚屍命案,37歲主謀林春雄因不滿女友遭14歲少女羞辱,竟與4名共犯把少女綁架,在公園痛打輪姦後,再燒屍企圖滅證。林春雄曾兩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重審,三審認為林和共犯不是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判5人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最終亦維持三審判決,判處林春雄終身監禁引起社會輿論。豈料日前傳出林春雄在監獄中離奇暴斃,送院搶救後不治。

日前傳出林春雄在獄中如廁時突然倒下,監所人員立即將他送往桃園聖保祿醫院搶救後不治。據文件顯示,林春雄於22日心跳突然休止,經送醫後院方持續搶救,但仍於上午10時05分宣告死亡,目前仍未明示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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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獄方表示,林春雄服刑期間健康良好,幾乎沒就診記錄,而家屬亦要求不解剖,獄方已將林春雄遺體交予家屬領回辦身後事。

獄方指出,林春雄於22日上午8時許進入工廠工作,8時30分向工廠主管報告身體不適,主管見林春雄手腳無力及冒冷汗,著人攙扶他到獄中醫務室,並叫救護車,林春雄於8時40分被送抵聖保祿醫院,急救至當天上午10點05分後宣告不治。

姦殺少女後焚屍

事發於2015年5月,當時讀初中、患有輕度智障的14歲邱姓少女,在網吧與林春雄的黃姓女友發生爭執,林春雄知情後,帶著黃女、另外3男和兩名分別9歲和11歲女童,將邱女綁走,押到附近公園,用安全帽、扳手和石頭毆打她至渾身是血。

隨後,林春雄逼問邱女「你想被姦還是被打死?」邱女選擇被性侵,3名男子就輪姦邱女。隨後,7人離開,兩名女童獨自回家,另外5人到卡拉OK歡唱,翌日發現邱女全身冰冷死亡,林春雄就拿汽油焚屍,企圖毀屍滅跡。

邱女父母發現女兒失蹤報案,警方在4日後尋回邱女遺體,並遁線逮捕5人。經法醫解剖,邱女頭蓋骨輕微骨折、皮下嚴重瘀血,全身多處腐爛長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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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後,檢方起訴5人且全求處死刑,地方法院一審時,5人均處無期徒刑。法官認為,5名疑犯在施暴過程中無視少女多次求饒,甚至輪流性侵,事後還遺棄、焚屍掩飾罪行,不過手段與直接故意殺人有別,

台大醫院鑑定後認為,仍有教化可能 ,尚難認全無施以一般教化可能性,而均需永久隔絕社會之必要。

二審改依傷害致死、強制性交等罪判林春雄無期徒刑,其餘改判20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有教化可能逃過死刑

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一審時認為,林春雄等人惡性重大、不可輕饒,主謀林春雄無法令人感受到絲毫悔悟之心,改判死刑。高等法院二審認為,林春雄等人5人虐殺少女手段已達極致,是比一刀斃命更殘忍的凌遲致死,另考量林春雄毫無悔悟之心,判處主嫌林春雄死刑。

高院2019年12月三審認為,林春雄等人是在圍毆少女時,將原本的傷害犯意提升為殺人犯意,並非一審認定的是在少女昏倒後才萌生殺意,難以認定5人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依公政公約規定不得判死刑,林春雄等5人經台大醫院鑑定,認為有教化可能性,因此全部處以無期徒刑,林春雄聽見宣判後在庭上向法官點頭致謝。事後,檢方和被告均上訴,不過最高法院宣布維持三審判決。

責任編輯:羅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