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件】主婦偽造授權書將親人物業抵押借貸逾3,000萬 承認欺詐罪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0/28 14:15

最後更新: 2021/10/2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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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家庭主婦涉透過律師樓協助偽造授權書,獲取共逾3,000萬元的貸款。(資料圖片)

44歲家庭主婦涉自2014年起,先後透過律師樓協助,偽造授權書,向財務公司訛稱獲家姑及大伯等親人,或前保險客戶授權將物業抵押,從而獲取共逾3,000萬元的貸款。主婦今(28日)於高等法院承認7項欺詐罪,還押候判。案情反映她聲稱被犯罪集團利用,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

涉案被告黃瑪莉被控於2013年12月27日至2015年4月9日期間,干犯涉案7項欺詐罪,當中涉及由家姑及大伯持有的將軍澳廣場單位、由大伯妻子持有的日出康城單位、由前保險客戶持有的西環麗恩閣單位,以及由另一名前保險客戶持有的和富單位。被告今承認其中7項欺詐罪,另4項欺詐罪則留於法庭存檔。

案情指,自2014年7月起,有不同受害者向警方報案,指其物業遭被告以偽造的授權書抵押借貸。被告的家姑及大伯亦於2015年9月,就兩人持有的將軍澳廣場單位,收到財務公司來信要求償還按揭欠款,兩人於是報警。

調查下發現,被告曾於2013年12月透過梁家樂律師行準備的授權書,聲稱獲兩名業主授權,向財務公司抵押物業及借貸共1,348萬元。被告其後於2015年2月,再透過何伯華律師行準備另一份授權書,向另一間財務公司抵押物業並借貸250萬元。而被告的家姑及大伯均確認,他們從未授權被告處理物業抵押事宜。

而被告大伯的妻子亦於2015年9月收到律師樓來信,指她曾將名下日出康城單位用以抵押借貸,並遭要求還款,她於是報警。調查下發現,被告於2014年6月至9月期間,透過梁家樂律師行準備的授權書,聲稱獲授權抵押物業及借貸,被告成功先後向兩間財務公司借得共837萬元貸款。被告大伯的妻子確認,她曾將身份證副本交給被告,以代為處理保險事宜。

被告其後又以同樣手法,將兩個由前保險客戶持有的單位,透過偽造授權書而進行抵押並借貸,共取得804萬元貸款。

案情又透露,被告早於2014年10月已曾被捕,及後被告的家姑、大伯兩夫婦先後報警後,被告於2015年10月向警署自首。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她本來營運兩間洗衣店,但由於生意失敗及誕下女兒而遇上財困,因此她遭犯罪集團利用,以偽造授權書向財務公司借貸。

被告又指她透過一名姓趙的中間人偽造授權書,並將大伯妻子的身份證副本交給梁家樂律師行的法律行政人員(俗稱師爺),以準備授權書。被告又曾將前保險客戶的身份證副本交給陳旭輝律師行的師爺,以準備偽造授權書。被告指她將犯案所得用以還債及中介人付款,她於案中所得貸款共3,239萬元,當中約1,385萬元尚未清還。

法官今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2月25日再訊,而被告的判刑則另行擇日處理,期間被告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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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