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2名地產代理涉虛構11宗物業交易 騙取公司代理佣金逾720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1/04 20:26

最後更新: 2021/11/0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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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地產代理涉虛構交易,騙取公司代理佣金逾720萬元。(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昨日(3日)落案起訴2名地產代理,控告他們涉嫌使用11宗虛假物業交易的相關文件以欺騙其任職的地產代理公司,而有關物業交易涉及代理佣金共逾720萬元。2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兩名前地產代理共11項控罪。被告為林怡恒,45歲,及李穎彤,58歲。2名被告同被控兩項代理人串謀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林怡恒另被控九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案情指,案發時,林怡恒是香港置業何文田一間分行的分行經理,李穎彤則是香港置業九龍城一間分行的地產代理。2間分行由同一名高級區域董事管理。香港置業設有2組名單,分別列出連續3個月及9個月沒有營業額的地產代理。香港置業可向名單上的地產代理發出警告,或建議他們離職。於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期間,林怡恒兩名下線地產代理及李穎彤被列入有關名單。

其中9項控罪指,林怡恒涉嫌使用9份物業交易文件以誤導香港置業。該等文件涉及何文田一個私人屋苑的4個物業及長沙灣一幢工業大廈的5個物業,並涉嫌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指林怡恒7名下線地產代理促成該9宗物業交易。

餘下2項控罪指,林怡恒及李穎彤涉嫌與上述高級區域董事一同串謀,利用2份物業交易文件以誤導香港置業。該等文件涉及上述工業大廈另外2個物業,並涉嫌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指李穎彤及林怡恒2名下線地產代理促成該2宗物業交易。

廉署調查顯示,該11宗物業交易均屬虛構,當中涉及代理佣金共逾720萬元。被告涉嫌使用相關交易文件,協助林怡恒兩名下線地產代理及李穎彤從該名單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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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穎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