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女生】譜師生戀教師否認非禮女生 自辯稱與事主描述性交是娛樂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1/26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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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馮霆麾。資料圖片

37 歲中學英語男教師疑於2019年邀請15歲的中四女生到住所觀看Netflix,期間涉非禮女學生,兩人成為情侶後更與女生多次性交。男教師早前否認非禮、非法性交共7項控罪,案件今(26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教師續自辯時指,X時常說含玩味的意淫說話,被告又指與X拍拖後,時常說及色情東西,亦曾在家中與X描述性交過程,被告形容是一種娛樂。

被告馮霆麾(37 歲,中學英語教師)面對兩項非禮及5項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涉嫌於2019年1月13日至8月2日期間,在被告位於元朗的住所內,分別非禮女童 X 及與她非法性交。案發時,X為 15 歲中四學生,而被告為其英語教師。

被告今自辯時提及事主X早前的證供,並解釋與X之間的私訊內容。被告指,X曾於私訊提及有不明液體,及「洗走啲味道」,意思是X在他家中午膳時,曾弄髒身體,及X笑指由被告製作的食物很臭,並在私訊中提及帶有色情玩笑的意味,並會寫成含玩味的意淫說話,被告指「正常人唔會無啦啦講呢啲嘢」。

被告又否認曾作出控罪中所指的行為,因理解到不能與16歲以下人士發生性行為,被告又覺得X亦知道,但兩人未有就此作討論。

被告又解釋,X在私訊中提及「痛」,並不是指陰道痛,而是腳痛。被告指X平時若有腳痛、頭痛及經痛,亦會如此表達。被告又指,自他與X拍拖後,大家都比較放鬆,時常亦會說色情東西,亦曾在家中與X描述性交過程。

被告又指,當時大家都知道不能發生性行為,所以會視說色情東西是一種紓緩,而案發日在家中描述性交過程是一種娛樂,純粹是他認為氣氛合適而說起。

被告不同意X早前證供所指,自16歲後與被告發生5次性行為。被告強調與X只發生1次性行為,當天X因貓兒離世而感到不快,故被告到X家中安撫她,繼而發生性行為,而X當時已年過16歲。

被告憶述與X拍拖後因工作而減少與X見面,隨後X經常哭喊及致電被告,但不發一語。被告稱,起初以為X是撒嬌,但後來發現X並不尋常,及後X曾向精神科醫生求醫。

被告續指,X於2020年8月曾向社工提及與被告拍拖,並得知X首次與警方會面。及至8月15日,X再度質疑被告與其他女同學拍拖,被告遂向X表示希望冷靜一下,暫時停止拍拖。

聆訊12月22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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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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