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僭建】涉不遵從清拆令拆僭建物 4名業主被判罰款共約26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1/29 12:05

最後更新: 2021/11/2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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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共約26萬元。(資料圖片)

屋宇署今日(29日)表示,涉事4名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分別於屯門裁判法院及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各自的罰款由50,000元至約80,000元不等,4名業主共約26萬元。

第一宗個案涉及屯門青楊街一個工業大廈單位外牆的違例搭建物及金屬簷篷,曾遭屋宇署先後2次提出檢控,被罰款共約40,000元,由於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遂第三次提出檢控,有關業主於10月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罰款64,900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三個位於西貢蠔涌的違例搭建物,曾遭屋宇署先後2次提出檢控,被罰款共約10萬元。不過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第3次提出檢控,並於本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罰款77,550元。

第三宗個案涉及屯門大欖瑜翠街一間獨立屋的僭建物,包括一個約76平方米的僭建地庫,以及於單位外牆及毗鄰花園的斜坡上四個共約34平方米的僭建物。曾遭屋宇署提出檢控,被罰款逾3萬元,由於仍不履行清拆令,於本月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分別被罰款67,100元。

第四宗個案涉及屯門樂翠街一個住宅單位一個面積約一百二十平方米的天台搭建物,曾遭屋宇署提出檢控,被罰款40,000萬元,仍不履行清拆令,於本月五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分別被罰款50,000元。

署方稱,僭建物可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建築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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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余思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