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產品】「大麻二酚」減壓產品或含上癮成分 禁毒處:可產生幻覺及抑鬱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1/30 17:53

最後更新: 2021/11/3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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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李國棟稱,歡迎政府採取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的健康。(資料圖片)

近年被呈報吸食大麻的人數攀升,青少年吸食大麻的情況更令人憂慮。近年市面上大量出現聲稱不含THC的CBD產品,引起社會關注該些產品是否含有違禁成分。

保安局禁毒處提醒市民,大麻二酚(CBD)產品有可能含有危險藥物,即大麻的上癮成分四氫大麻酚(THC),執法部門會果斷執法,堵截任何含THC的產品。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大麻及其成分THC,不論濃度為何,均是危險藥物,不可非法進口或在市面出售。

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李國棟稱,歡迎政府採取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的健康。他表示,隨着CBD產品在市面上日多,公眾對這些產品越趨關注,包括這些產品是否含有危險藥物THC。他會全力支持執法部門對違法產品採取行動,積極回應社會關注。

李國棟續指,THC是大麻中主要具精神活性作用的物質。大麻和THC對身體禍害明顯,會對健康造成嚴重傷害,包括上癮、產生幻覺、智力受損、抑鬱、專注力下降及感官扭曲、對年輕的大麻使用者造成心臟病及中風等。

禁毒專員羅翠薇稱,根據聯合國的毒品公約,大麻和THC都是被嚴格規管的毒品。香港對毒品採取零容忍的政策,不會姑息涉及毒品的活動。執法部門會持續進行執法行動,打擊違法產品。政府亦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進行公眾教育,務求讓市民,特別是青少年,認清大麻是毒品。

根據目前的各地研究,CBD本身無精神活性,國際上及香港並沒有將它作為毒品規管。但由於CBD一般從大麻提取,CBD產品有可能含THC。進口商和產品供應商有責任確保供應的產品不含THC或其他危險藥物。市民在購買CBD產品前,應向店方了解產品成分。若有懷疑,不宜購買或使用。

販運危險藥物,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非法管有或吸食危險藥物,則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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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穎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