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脫耳朵】趙家賢被咬脫左取案續 辯方專家指被告急性酒精中毒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1/30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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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今續以辯方專家證人身分作供。資料圖片

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於2019年被咬甩左耳,案件今(30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續傳召精神科醫生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專家指被告案發時急性酒精中毒,屬短暫精神病,而體內維持相當酒精濃度。專家重看案發片段後,指被告步履不穩、木僵及口齒不清,並因焗桑拿致體溫上升,令酒精濃度急劇上升,符合大部分急性酒精中毒條件。

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今早續作供時指,重看案發片段及與公開片段對比過後,認為被告陳真的外觀,與他遇見過的專注力失調人士相似或相同。黃指從片段可見,當時有人襲擊被告,被告反應緩慢,顯得不知所措及四周張望,似是不能集中。

黃指,整體而言被告判斷力失調,行為並不理智,從片段可見其個人護理、工作及社交功能均不存在。黃舉例說,被告當時被襲擊至面部有血,若具有個人護理功能,會抹去血跡及整理衣物,故認為被告當時的個人護理出現問題。

黃指從片段可見,被告案發時步履不穩、口齒不清及木僵情況,基於種種條件,黃認為被告於案發時急性酒精中毒,酒精於體內須維持相當濃度,屬短暫精神病,黃強調與醉酒不同。

黃續指,每個人結構不同,攝取酒精濃度亦不同,而從個人因素而言,被告於處理酒精能力並不尋常。從內在因素而言,被告曾服食抗抑鬱藥及為酒精依賴性後群患者,案發時被告曾焗桑拿致體溫上升,令酒精濃度急劇上升。

涉案被告陳真被控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倫、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3人。被告另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

聆訊明(1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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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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