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減少律師過份集中接法援案 法援局主席:絕對不存在濫批援助予司法覆核案件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2/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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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指,2019年社會運動相關的刑事案件提堂引起公眾對當中的法援案件的關注。(資料圖片)

政府早前提出《完善香港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議措施》,當中包括刑事案件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予受助人,以期減少律師過份集中接辦案件。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在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恒傳感言》節目透露,相關改革的轉捩點在於2019年社會運動相關的刑事案件紛紛提堂,引起公眾對當中的法援案件的關注,故政府順應社會要求作出改革。他又認為,公眾對法援誤解多源於法援署依例不公開澄清案件所致,他已敦促署方改善相關的溝通和透明度。

梁永祥引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指出,法援署署長擁有指派刑事案件法援案件律師的權力,而就刑事案件而言,法援申請人一直沒有選擇律師的權利,署方以往只是盡量滿足受助人提名律師的要求。他說,以往刑事案件不如現在的矚目,很少人留意,「事件(相關法援制度改革)的轉捩點在於2019年社會運動後,相關案件紛紛在2020年和2021年提堂,才令人留意到刑事法援案件經常由某幾名律師處理,故需順應社會要求作出改革 。」

面對有公眾批評法援署濫批援助予司法覆核案件,梁永祥反駁「絕對不存在濫批」,司法覆核案件並非有法援資助就可進行,還須司法接受理據才可進行。他又解釋,法例規定任何人不得透露案情,故署方一直採用廣義的詮釋,從不公開澄清個別事情及案件,才導致公眾的誤解。他已敦促法援署改善溝通和透明度,讓公眾多加了解法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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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穎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