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汽油彈】涉銅鑼灣管有汽油彈 退休警兒子否認縱火等4罪開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1/03 15:49

最後更新: 2022/01/0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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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梓峻(右)。梁錦麟攝

2020年7月1日有市民上街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其後與警方爆發衝突,及後逾300人被捕。當中1名退休警兒子被搜出汽油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縱火等共4罪,案件今(3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和其他黑衣人向波斯富街美心西餅的捲閘投擲汽油彈引起火警,隨後被告在時代廣場被截停及被搜出1個汽油彈。

18歲被告黃梓峻,報稱學生,被控2項縱火罪、1項管有物品意圖破壞財產、1項盜竊罪。被告早前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有人於2020年7月1日號召他人到港島區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根據店舖閉路電視拍攝到,身穿黑色衣物的被告於傍晚6時54分走向富明街與波斯富街交界,並與其他黑衣人會合。隨後被告身處的人群中有人縱火,眾人隨即散去。

控方續指,有錄像顯示,被告和其他黑衣人於晚上7時15分向波斯富街美心西餅的捲閘投擲汽油彈,引起火警,並有人舉開雨傘掩護。被告隨後在時代廣場被截停,警長搜查被告背囊時發現,背囊散發出強烈的易燃液體氣味及有液體滲出,當中藏有1個汽油彈、背面寫有標語的外套、印有警察字眼的膠套及一堆玻璃碎片。

控方續指,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而經化驗後,發現被搜出的汽油彈內含易燃液體,玻璃碎片亦含微量上述物質。警方於翌日帶同被告到其將軍澳住所搜屋,並以在被告背囊搜出的鎖匙打開住所正門。

代表律師盤問時為速龍小隊的警長吳志堅時指,為何當時未有記下涉案背囊是在右手邊?吳供稱文字上的記載不代表全部,雖然自己未夠全面記錄,但不代表記錯。吳又指,上述事件並非由片段及同事口中得知。

代表律師又向吳指出,當時被告曾稱涉案背囊並不屬於他,吳隨後指「仲唔係你嘅?」及「你當我XXX?」。而被告被搜出印有標語的衣服時,吳再稱「你當我XXX㗎?」,其後吳再稱「喺荔枝角再見啦」。吳並不同意上述說法。

聆訊明(4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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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