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差餉】1月至3月季度徵收差餉及地租通知書已發出 市民須於1月31日前繳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1/0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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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及地租須於1月31日或之前繳交。(資料圖片)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7日)公布,今年1月至3月季度徵收差餉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1月31日或之前繳交。
 
發言人指,該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評估差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分別以1,000元和2,000元為上限。如物業該季的應繳差餉額少於差餉寬減額,所有剩餘的寬減額將不能用以抵銷任何一季度的未繳差餉。是項寬減不適用於地租。
 
市民繳交差餉及地租,可利用銀行自動轉帳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轉數快或互聯網;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電子支票支付」網站;將劃線支票郵寄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000號庫務署收;或前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繳交。
 
市民如果仍未收到通知書,可致電2152 0111或傳真2152 0113查詢,或可親臨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差餉物業估價署查詢。
 
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將再被加徵百分之十的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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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詩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