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減刑】進入餐廳旁觀搗亂行為遊蕩罪成 經理囚9月上訴獲減刑至半年
發布時間: 2022/03/25 14:14
2019年聖誕節翌日,有戴口罩人士進入商場食肆搗亂,
被告楊浩然(現年37歲),被裁定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
法官於判詞指,控方案情指,上訴人於2019年12月26日,在大
控方指案發時,約有50名戴口罩人士在餐廳外聚集呼叫,
原審裁判官裁定上訴人與這批人士有共同目的,即在餐廳內搗亂。
上訴一方指上訴人的行為不構成遊蕩,
法官指出,裁判官裁定上訴人毋須進入餐廳,
刑期方面,就裁判官曾指出,上訴人否認控罪而浪費了法庭時間。法官認為的確令人產生裁判官是否考慮不善的疑慮,若因法庭進行審訊而成為加刑因素,
綜觀本案,法官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不足反映案件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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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