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涉Facebook發佈煽動暴力文章 岑敖暉認藐視法庭判囚6周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4/14 18:56

最後更新: 2022/04/14 19:18

分享:

分享:

岑敖暉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6星期。資料圖片

因涉及35+初選案而被還押的前區議員岑敖暉,涉於科大生周梓樂去世半周年時,在Facebook發佈一篇題為《周梓樂被香港警察謀殺身亡,半年》的文章,被指違反高院就禁止煽動暴力的禁制令,岑早前承認藐視法庭,今(14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周,兼須付訟費2.5萬元。

原告律政司司長,答辯人岑敖暉。案情指,岑敖暉涉於2020年5月8日,在其Facebook專頁上 發佈一篇題為《周梓樂被香港警察謀殺身亡,半年》的文章,有關文章於翌日亦被刊登於《香港獨立媒體》,律政司指有關文章煽惑了針對警方的暴力,違反高院所頒下禁制令,構成藐視法庭。岑早前承認藐視法庭指控,押後至今於高院處理判刑。

法官判刑時指,認為有關文章內容煽動對警方之憎恨,並對警方使用暴動,使用槍械及炸彈等,案情嚴重。法官指岑於接獲律政司及警方分別去信通知有關違反禁制令後,未有即時刪去涉案文章,直至2021年8月律政司就本案展開法律程序,法官認為難以理解岑於15個月間仍未刪除有關文章之做法,因此岑未能及時嘗試減低文章帶來之影響。

法官引述律政司一方指岑於違反禁令時,正擔任區議員一職,質疑他濫用身分。法官不接納岑濫用區議員身分之說法,但認為他身為區議員,具備公眾責任及有一定影響力,會被視為模範及意見領袖,認為岑應更謹言慎行,或不應作出違反法庭命令之行為。

法官指從證據可見,岑出任區議員是具真誠服務大眾之心,考慮過其代表律師之求情陳詞後,接納岑現已就事件感到真誠後悔,並接納其向法庭就違反禁令致歉,以及明白自己犯錯,並接納岑不鼓吹暴力。惟法官認為事件嚴重,同意判監是恰當做法,故判岑入獄6周。

至於訟費方面,律政司要求岑支付訟費29萬多元,法官考慮到岑被褫奪區議員身分,以及因另案正被還押,根本無法賺取收入,即使其早前擔任議員助理之收入,法官認為亦不足以支付有關金額,考慮到其財務狀況,法官頒令岑須支付律政司訟費2.5萬元。

《香港經濟日報》TOPick新聞「第三屆全港小學生中文作文大賽」
立即參加:https://bit.ly/3CrwGul

政府派發電子消費券 一文看清最新商場商戶優惠:https://bit.ly/3xdMkJc

HKET 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https://bit.ly/3cNFwr7

hket 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
立即下載:https://bit.ly/34FTtW9


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