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死因研訊】迷你倉大火兩消防員被裁定死於不幸 官指英勇殉職令人欽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5/10 13:09

最後更新: 2022/05/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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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兩消防死,死因庭裁決。 (左至右) 許志傑遺孀、許志傑母親、許志傑胞姊。( 梁偉榮攝)

2016年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導致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死因裁判法庭展開65天研訊後。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10日)裁定兩名消防員死於不幸。

死因裁判官裁定張耀升於2016年6月21日晚上約7至8時,奉命進入牛頭角淘大工業村3樓時昌迷你倉,執行3級火警滅火行動,遭燒傷及吸入濃煙受傷,英勇殉職,於聯合醫院死亡。死因裁判官續指,張於梯間聽到火場內需要協助後,自動請纓,是消防員英勇的表現,行為令人欽佩。

死因裁判官續指,許志傑則於同月23日傍晚約6時半,與隊員奉命進入涉案4級火火場,進行爆破及滅火,因中暑而於基督教聯合醫院英勇殉職。死因裁判官指,在整個情況中,許未有退縮,只是誤入房間,隨後亦努力搬開鋼板。

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1座3樓時昌迷你倉於2016年6月21日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綜合早前庭上證供,負責搶救許志傑的時任聯合醫院急症室醫生蕭啟文早前供稱,許送院時已經沒有心跳,體溫更高於中暑溫度,送院後約2小時不治。

政府化驗所總化驗師張耀明供稱,事故起因是冷氣機故障。消防員於冷氣機起火約38分鐘後才到場,若有人盡早報警火災規模或會減少。

專家證人、衞生署法醫科主任顧問醫生潘偉明引述解剖報告指,相信張耀升死於身體大面積燒傷及吸入大火中的濃煙。時昌迷你倉傳召心臟科醫生單文輝,以專家證人身分引述解剖報告指,消防隊目許志傑的死因是中暑及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單指,許的3條心血管中,其中2條有7成半收縮,當中或會加速許的死亡。

率先發現起火的時任時昌迷你倉區域經理黃家晉供稱,當時黃向上司匯報後,上司吩咐黃待他回來後方報警,故黃未有即時報警。

張耀升隊友、時任消防隊目蘇志安憶述,當時他與張同屬的坍塌搜救專隊成員均使用模擬制式無線電,其餘大部分消防員則用數碼制式無線電,模擬制式無線電未設有緊急制,未能啟動「May Day」救援程序,兩種制式亦未能溝通。

死者張耀升進入火場的拍檔、消防隊目尹建偉早前供稱,事發當日未佩備個人識別咭,張應同樣未有佩備。尹指,張於火場內半蹲地左右轉,好像在尋找一些東西。尹曾向張表示要撤退,當時張曾兩度回應「OK」,惟隨後未有跟上。當尹再回頭查看時,發現張未有跟上。

時任見習消防隊長邱曉生供稱,他與許志傑失散後,曾兩度以無線電要求撤退惟未有回應。當日負責接替許志傑小隊的時任消防隊長溫志平供稱,許當時已失去意識,一直在拉扯倉內的金屬間隔,許不久後伏於金屬牆上。溫遂趕到火場入口通知上司,並用對講機通知入口指揮官有關情況,但沒按「May Day」掣。溫隨後與4名隊員合力將許搬出火場,過程約為7至8分鐘。

死因研訊主任於庭上展示許的逃生路線時指,當時許志傑及另外2名隊友曾沿第2主巷(C2)撤離,退至盡頭後誤入其中1個房間,令3人誤以為出口被封。

淘大工業村業主恆隆地產傳召英國消防組織程序及滅火應對專家Richard Hagger,就事故撰寫報告的報告指,大火發生後消防員只顧追趕火焰,或會破壞逃生路徑。Hagger又認為,張耀升出事當日,指揮官以煙火特遣隊及坍塌搜救隊成員組成聯合隊伍,做法有誤。

Hagger又指,張耀升進入火場前沒有交出個人識別卡,無法啟動「衛士」,未能氣樽存量,反映完成入口指揮程序。Hagger又指張耀升攜帶舊款模擬制式對講機沒有緊急制,不能即時啟動「MayDay」,又與其他制式對講機的煙帽隊未能兼容,錯失救援時間。

Hagger續指,許志傑出事當日的裝備並無問題,邱曉生曾嘗試以對講機要求增援無果,原因未明。Hagger認為,當時若有使用個人繩便可防止隊員意外走失。

屋宇署高級結構工程師高美儀作供,肇事3樓迷你倉部分地方不合規格,部分位於最盡頭的儲物室離逃生出口太遠,加上儲物室門向外推,開門後走廊闊度不足10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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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