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少女】涉先後性侵14歲酒醉少女 兩18歲青年否認強姦罪受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5/11 17:17

最後更新: 2022/05/1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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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涉性侵14歲酒醉少女,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14歲少女與13歲男友到友人寓所耍樂,其間曾飲酒和嘔吐,少女仍未清醒時,仍憶起由男友及兩名18歲青年送回家,少女疑於住所先後遭兩名18歲青年強姦,兩人各否認1項強姦罪,案件今(11日)於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詞指,事主於不自願下與兩名被告性交,法證其後於事主住所的床褥及枕頭套上發現精斑,經比對DNA後,可能來自兩名被告。

兩名被告鄭宏昊及袁昊琛,現年21歲(案發時18歲),兩人分別被控1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分別於2019年4月16日,在新界天水圍強姦X。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X案發時14歲(現年17歲),中二輟學,與祖父同住天水圍。案發前一晚,X的祖父因病留院。當晚X與13歲男友到另1對情侶友人寓所耍樂,X於玩啤牌時輸掉後須飲酒,其間曾嘔吐。其後一班人士亦到該寓所耍樂,當中包括兩名被告。及至翌日凌晨3時,X離開單位,她當時仍未清醒,只憶起由男友及兩名被告送回家。

控方指出,根據大廈升降機內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4人於凌晨4時抵達大廈,當時X由次被告背著。4人返抵X寓所後,兩被告著X的男友外出買飲品。兩名被告先後於睡房與X性交,控方指當時X曾表示不願意及掙扎,兩名被告先後於凌晨4時許及早上8時離開。

X於數天後向友人提及事件後報警,同月23日,警方到X的住所檢取床褥及枕頭套,化驗後發現精斑,經DNA對比後,有可能來自兩被告。控方指是本案發生時,精斑被遺留在床褥及枕頭套上。控方指兩名被告先後與X進行非法性交,而當時X並不願意,兩名被告明知X不同意或妄顧其是否同意。

聆訊明(12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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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