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警就612基金拘捕5男女並向律師會投訴 會方強調秉承中立原則調查

社會 14:42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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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香港律師會副會長余國堅、香港律師會副會長黎雅明、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香港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譚以諾攝)

就國安處在5月12日拘2男3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人士均為「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國安處在刑事調查過程中,發現有律師及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作出專業失當行為,並就有關情況向律師和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 

陳澤銘指,律師會收到警方作出的投訴,並已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就有關指稱展開調查,因所有關於專業操守的調查均屬保密,律師會不能披露任何詳情。他強調不論指稱輕重、是否涉及任何案件,香港律師會會秉承公正、中立及客觀原則,認真處理每宗投訴。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余國堅指,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當律師會收到投訴或其他原因,認為要就該執業者的涉嫌違規行為,進行研訊或調查,律師會有法定責任,按既定程序作出審查。在適當情況下,呈交予律師紀律審判團的審裁組召集人,進行紀律處分聆訊。在完成研訊及調查後,有權作出適當命令,包括將有關律師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會方會視乎律師行為違規嚴重性決定罰則。至於審判結果,律師會會定期將審判組的裁斷和命令撮要,在《香港律師期刊》公布。 

陳澤銘補充,律師會所進行的程序屬內部紀律調查,並非刑事調查,按無罪推定,被投訴人在未有裁決前都視為無辜,不會影響他們正進行的工作。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稱,律師會收到的行為失當投訴源於警方正調查案件,消息在傳媒報道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令社會出現不同揣測。他強調,無論投訴是否涉及任何案件,律師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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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穎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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