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龍轉鳳】涉偷逾2300萬鑽戒囚9年 珠寶店銷售員以複製品頂替被揭穿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5/24 13:57

最後更新: 2022/05/2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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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銷售員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判監9年。(資料圖片)

於珠寶店Tiffany & Co.任職的男銷售員,稱為還信用卡債務12萬及為岳父籌醫療費,以複製品代替兩枚真貨,偷龍轉鳳下換走兩枚總值逾2,300萬鑽石戒指。銷售員其後以500萬出售兩枚鑽戒,獲分60萬元後悉數花光於賭博及吃渴玩樂。涉案銷售員今(24日)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判監9年,法官指有計劃而犯案。

被告周展龍(34歲),案發時為珠寶店銷售員,承認兩項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19日至9月11日期間,與1名叫董嘉琛男子偷取兩隻屬於Tiffany & Co. 的鑽石戒指。

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自2017年入職涉案公司,案發時被告欠下信用卡債務12萬,加上岳父患病需要治療,故需要金錢應急。被告撰寫求情信表示深感後悔及愚蠢,為「賺快錢」而沒有想及後果。被告事後與警方合作及提供董的資料,惟董已失聯。被告有感家人對其不離不棄,望法官予以輕判,給予重新改過機會。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稱被利用才犯案,法官則指沒有被告的參予便不能成事,而被告明顯有計劃而犯案,破壞公司對其誠信。法官指因經濟理由而犯案,並不能作為犯案藉口及求情理由,就兩項控罪,共判監9年。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在金鐘太古廣場的Tiffany & Co. 任職銷售員,一般價值高於27萬的貨品須存放於保險箱,只有分店經理及數名職員管有密碼。

2019年7月及8月,有兩名內地客分別要求購買鑽石戒指,店員遂分別從其他分店將涉案兩枚為9.72卡及7.13卡鑽戒送到太古廣場店舖,兩鑽戒分別價值1,400萬及937萬元。惟兩名內地客最終未有成交,涉案兩鑽戒遂放回保險箱,職員其後檢查時發現為複製品,隨即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將涉案兩鑽戒以300萬及200萬出售予1間公司。警誡下,被告表示欠下12萬信用卡債務,他早前經營珠寶店時,認識男子董嘉琛。案發前半年,董問及他是否想「搵快錢」,被告遂應承以董提供的複製品,趁機到保險箱偷龍轉鳳,盜去涉案兩枚鑽戒。被告出售鑽戒後獲分60萬元,並已花光於旅遊、賭博及吃喝玩樂,被告承認一時貪念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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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