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涉立法會換屆選舉刊報章廣告 戴耀廷認4罪被判監10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5/2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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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10個月。資料圖片

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雞蛋同盟」兩名董事葉劍青及石守正,涉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於2份報章刊登6個有關「雷動計劃」的廣告,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早前被廉署起訴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戴早前承認控罪,今(24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10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報稱退休的戴耀廷(57歲)、報稱「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的葉劍青(55歲)及石守正(50歲),被控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葉及石早前就每項控罪自簽1萬元,守行為1年。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牽渉逾20名候選人共逾20萬元選舉開支,有關做法令致選舉開支無從稽考,削弱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監管,影響選舉公平公正。

控罪指,他們被控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在2016年8月9日在《蘋果日報》及《明報》刊登廣告,涉款2.5萬及逾2.9萬元;同年9月2日和4日在上述報章刊登廣告,涉款10.45萬元及9.5萬元。

案情指,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戴耀廷、葉劍青和石守正均不是立法會選舉候選人,也不是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葉和石為雞蛋同盟董事,並為雞蛋同盟東亞銀行帳戶的獲授權簽署人。

2016年6月5日,戴及葉召開記者會,戴指雷動計劃的目的是「踢走保皇黨」,確保選舉後立法會過半數的議員是來自泛民或非建制陣營,從而可重奪議會。葉亦以「公民聯合行動」的代表身分在記者會上發言,解釋雷動計劃的實行方案,並表示會進行推廣活動。

及至9月2日,1個標題為「為時未晚 策略投票」的全版廣告刊登於《明報》和《蘋果日報》。及至9月4日,另1個標題為「終極對決!踢走保皇!」的全版廣告刊登於上述報章。葉、石分別就6項於上述報章刊登的廣告,簽發4張共逾25萬元,由雞蛋同盟帳戶開出及收款人為蘋果日報公司的支票,用作支付廣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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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