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10年前南丫海難釀39死 死者家屬入稟要求展開死因研訊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6/2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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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南丫海難釀39死,死者家屬入稟要求展開死因研訊。(資料圖片)

10年前國慶日南丫海難釀39死,死因裁判官2020年決定拒就事件展開死因研訊,其中4名死者的家屬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死因庭就4人的死因展開研訊。

涉案4名死者分別為趙少琼、梁家杰、徐志偉、徐凱盈,原告梁淑玲、趙炳全及徐志成(全屬譯音)則為上述4名死者;答辯人死因裁判官。

原告於入稟狀中要求法庭頒令死因庭就4名死者的死因展開研訊,以及要求答辯人支付訟費。

資料顯示,2012年南丫海難發生後,警方曾於2015年向死因裁判官提交1份調查報告,死因裁判官其後於2020年決定不就事件展開研訊。

南丫海難亦曾引發多宗刑事及民事訴訟,其中相撞的兩艘船隻南丫IV號及海泰號的兩名船長亦分別被控誤殺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就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被判囚9個月,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則就39項誤殺罪被判囚8年。

另外,海事處兩名職員亦曾就事件面對刑事檢控,包括負責為南丫IV號驗船的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涉於海難聆訊期間,就南丫IV號是否配備兒童救生衣,而於宣誓下作假證供,被判囚15個月。而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則於驗船時,指示下屬毋須執行關於救生衣的驗船新例,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16個月。

而多名死者家屬亦曾入稟向港燈、造船公司及海事處索償,港燈先後與多名家屬達成和解協議,並另外要求造船公司及海事處分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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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