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童】國際培幼會制定《守護兒童政策》 設定20項標準冀預防兒童受虐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6/2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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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五邑工商總會屬下兩間幼稚園率先簽訂及落實政策框架。 (梁偉榮攝)

本港去年發生童樂居虐兒事件,再引起社會對預防兒童受虐的討論。為推動服務機構落實守護兒童的措施,國際培幼會參考外國的相關法規及指引,制定《守護兒童政策》,訂定20項相關標準框架。香港五邑工商總會屬下兩間幼稚園今(26日)率先簽訂及落實政策框架,將按框架訂立行為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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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早前建議加入「沒有保護罪」,對沒有採取合理步驟保護受害人的旁觀者及照顧機構,施加刑事法律責任,但目前尚未立法。國際培幼會(香港)總幹事蕭美娟表示,社署雖於2020年更新相關程序指引,但未有清晰講解應如何實行或通報,在本港尚未就「沒有保護罪」立法前,認為服務兒童的機構,有道德和法律責任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建立一個安全環境、預防兒童受虐及採取適當行動,會方因此進行文獻回顧,並了解英國及澳洲的相關法規和指引,整合成4大範疇、合共20項守護兒童標準,期望可為業界提供一個實證為本的參考,並按校本情況落實相關措施。 

《守護兒童政策》框架部分內容:

政策:

  • 機構承諾守護所有兒童及採取合理措施來確保兒童安全
  • 訂立明確的行為守則,列明對待兒童的恰當及不恰當行為

程序:

  • 向員工,家長及兒童提供清晰的處理投訴指引
  • 清楚記錄有關兒童受傷害的所有事故,指控和投訴

人員及文化:

  • 向員工提供守護兒童的培訓和支援
  • 指派最少一名員工專責「守護兒童」的工作,推動機構實行政策

問責:

  • 主動諮詢兒童及家庭,以檢討守護兒童措施對保護兒童的成效
  • 定期一至兩年檢視守護兒童政策及相關措施,確保政策適切並有效保護兒童 

蕭美娟續指,培幼會正製作《幼稚園守護兒童實務守則》,附有業界內多位專業顧問的意見,建議一系列於校內預防幼童受傷害的措施及方案,及一但懷疑幼童受到侵害時的舉報、評估、介入及跟進程序,料今年12月可派發至各服務兒童的機構。 

五邑工商總會張祝珊幼兒園幼稚園及五邑工商總會幼兒園幼稚園為首批簽署並會落實推行政策框架的幼稚園,將訂立明確的行為守則,包括列明對待兒童的恰當及不恰當行為、設立舉報政策,讓員工能安心舉報機構內發生的懷疑虐兒事件,而不必擔心受到追究或歧視等。五邑工商總會期望,能為兒童工作者提供參照及指引,並保障每位兒童都享有受保護的權利。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就說,虐兒事件對兒童發展造成長期影響,最新的追蹤研究顯示,曾受虐待的兒童10至15年後患有精神病的風險較高。他解釋,幼童的早期經驗會影響其腦神經結構 ,而首8年是關鍵時候。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未就「沒有保護罪」立法前,業界推出守則相信可提醒從業員遵守基本原則,亦有助提升市民信心。他亦期望日後可推出類似的「家長約章」,多方面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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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