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罪成】涉學校門外燒校門 中學男生縱火罪成判教導所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7/0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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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青衣長康邨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於2020年疑被人以伸縮棍破壞玻璃校門,以及淋潑汽油和投擲燃燒物。當時就讀該校的20歲男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今(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社會正值動盪時候,被告有預謀及有計劃犯案地與另一人犯案。

被告關昊侃(20歲)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同案被告張凱傑(18歲)早前則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有意圖而縱火罪脫。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只有18歲,在社會事件影響下,參與網上群組,不幸干犯事件。代表律師又指,被告與其父因疫情而中斷工作,家庭收入只靠被告兩名胞姐支持。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社會正值動盪時候,被告有預謀及有計劃犯案地與另一人犯案。惟被告案發時年青,因此合適的刑期為3年監禁。

惟法官指,早前為被告索取的教導所報告顯示,被告因缺乏管教而交上損友,受人影響下犯案,適合進入教導所。法官指,教導所最高刑期亦是3年,考慮到被告進入教導所能有足夠判罰及阻嚇,亦能受到適當懲教,比和年長犯人共處監獄好,遂判被告入教導所。

法官表示,若被告沒有經濟能力,亦不打算讓家人代他賠償處8.9萬元維修費。

控罪指,被告與張凱傑於2020年7月24日,用火損毀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的花槽、牆壁及正門,以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的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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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