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林定國料《基本法》23條保釋門檻嚴格 轟美國擬制裁本港檢控官:猶如《多啦A夢》胖虎橫蠻無理

政治 16:57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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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指,相信《基本法》23條的保釋門檻,會跟隨《港區國安法》嚴格做法。對於律政司15名檢控官可能會被美國制裁,他批評做法猶如「胖虎」橫蠻無理,稱有適當做法保護受制裁人員。

林定國今日在一個電視節目上明言,相信《基本法》23條立法後,會跟隨《港區國安法》做法,採取較嚴格的保釋門檻。

他說:「23條正正就是處理國安的法律,你今日問我,我的法律意見應該『是』。這類罪行本身性質是特殊,涉及國家安全是一個重大問題。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在處理其他相對嚴重的罪行,其實保釋的條款可能更加嚴厲、甚至更加嚴謹。」

《港區國安法》第42條訂明,「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有關保釋門檻較普通法下其他一般罪行更高。

林定國又提到,過往終審法院的案例已指出,《港區國安法》的保釋條款,並不只適用於涉及該法的四大罪類,其他觸及國家安全的刑事罪行,例如《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的「煽動罪」等,同樣可以套用同一原則。

對於如何界定是否觸犯「煽動罪」,林定國坦言,難以抽空地釐定一個介線,但強調:「我沒有印象有人曾經因為謾罵政府而被入罪。」他又解釋,相關罪行是根據成文法,強調煽動意圖具有針對性,展示出有意圖推翻政權,形容當有案例出現時,十分有信心法庭能夠清楚介定。

《港區國安法》第46條亦賦權律政司司長,可指示法庭在不設陪審團下,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林定國表明,不會隨便使用酌情權,僅會在基於對陪審團人身安全的關注,以及涉及重大國家機密的案件才會使用。他又強調,法庭之前已作出裁決,有關做法不會影響公平審訊。

不過,本港法治在過去兩年,因《港區國安法》實施等,被不少西方國家批評。其中,美國國會轄下一個委員會,日前點名律政司15名曾涉參與《港區國安法》等案件的檢控官,聲言會考慮作進一步制裁。

林定國在節目上批評有關國家做法:「為何要針對前綫的同事,他們都是『打一份工』,這是叫卑鄙無恥。想起我小時候看卡通片,《叮噹》裏的技安、現在稱為《多啦A夢》的胖虎,橫蠻無理。我們會有適當的方法,保障他們不會受到任何這方面行動的影響。」

但他並無交代何謂適當方法,僅指:「我(只)可以說的,你看看,受到制裁的(之前)已經發生了,他們都過着正常生活。」

另外,被問到法律界人士須否宣誓效忠《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林定國認為,按照相關法例的要求,關鍵在於是否屬於公職人員,正研究公職人員所包括的範圍,但不認為一般私人執業的律師、大律師,會被界定為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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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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