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再多兩女職員認罪候判 另5人准保釋候答辯1人明年開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8/04 18:46

最後更新: 2022/08/0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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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靄盈(卡其色褲者)否認控罪,准保釋至明年1月開審。陳曉欣攝

童樂居虐兒案再多2名30歲及32歲幼兒工作員,今(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共3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涉案3名男女幼兒分別被拍打頭部跌倒床上及遭數度拍打臉部等方式虐打。30歲被告的案件押後至8月18日判刑,其間等候背景報告。另1被告將錄取無損權益口供,押後至9月29日求情及判刑。另5名被告押後至9月16日答辯,其餘1人則不認罪,排期至2023年1月開審,各人續准保釋。

被告張惠燕(30歲)被則控於2021年11月29日及12月5日,在童樂居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1歲男童K及AH;被告李佩貞(32歲)則被控於同年12月12日,在旺角童樂居內,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女童2歲女童H。

案情指,2名被告均約於案發前4個月入職童樂居,張則於2021年11月29日清晨6時許,男童K在床上站起,其間被子掉落地上,正在進行清潔的張走到K床邊打其頭部令他跌倒,張拾起被子後,再大力拍打已站起來的K,令他再度跌倒,事件被至少1名兒童目睹。另一次襲擊則發生於12月5日,當時男童AH在床上站著玩玩具,並將玩具舉於頭上,張隨即走到AH面前指住他和大力搶走玩具,並推AH的頭和掌摑其臉部。

李於案發當日傍晚6時許,與女童H和2名兒童在2樓活動室的軟墊上坐著,其間H伸手欲取李手持的盒子,李立即拍打H的手,H亦還手,李之後再掌摑H的臉及拉她的手,並以手指近距離地指向她。H隨後躺在軟墊上郁動雙腳,李大力地打其腳,並拉住H的腳和拍打,H大哭,但仍遭李繼續打臉,並雙手捉住H的臉搖晃,H再次哭起來,在場有2名兒童目睹事件。

代表律師求情指,張現年30歲,原本考獲幼教文憑,因熱愛照顧幼兒工作,工餘時間修畢教育大學的幼兒學位,2021年8月加入童樂居,張令兒童受痛苦感到非常自責。裁判官押後至8月18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

至於李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願提供無損權益口供,望法庭押後判刑,暫定押後至9月29日求情及判刑。

另外,首名否認控罪的被告陳靄盈(23歲),將排期於2023年1月18日開審。辯方表示,擬爭議陳的行為原因及動機。控方擬依賴1段長約1分半鐘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傳召1名市民證人,預計1天審期,其間續准保釋。

同案另外5名被告,其中3人被加控控罪,包括被告李慧雯(24歲)被加控至9項罪名,傅悅朗(25歲)被加控至8罪,謝綉蔚(25歲)則被加控至3罪,周翠英(45歲)及劉露琪(24歲)則維持原有控罪。各人續准保釋至9月16日再訊,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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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