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童】20歲男生涉性侵12歲自閉症女生 事主指被告曾稱「我都無用刀點算強姦」
發布時間: 2022/09/06 15:21
20歲男生涉於所住大廈後樓梯強姦患自閉症及邊緣智力的12歲女童,案件今於(6日)高院續審。控方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紀錄,事主指被告曾用手及下體性侵她共4次,每次歷時20分鐘。事主指被告自稱是大學生,要找中學生做實驗。事主指過程中感到不安及害怕,並曾問被告是否強姦她,被告回應「我都無用刀插你,咁點算強姦」。
被告方嘉樂(20歲),報稱學生,被控1項強姦罪及與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0月19日,於大圍某大廈樓梯,強姦X,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與12歲女童X非法性交。
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詞指,12歲事主X有自閉症、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智商78,言語理解及談吐智力功能指數屬邊緣範圍。
事主X與社署心理學家進行會面錄影時指出,案發當天放學回家,乘升降機到達住所樓層,遭被告用兩隻手拖到後樓梯,其後要求放下書包及脫去口罩,被告要求親吻,X拒絕及推開他。
被告其後自稱讀大學,要求做實驗,因大學生見到中學生便會問對方要否做實驗,X反問若是小學生呢?被告回應不會。X指被告遂用手指性侵其下體,每次15分鐘,之後再用下體性侵她,共發生了4次。X表示當時感到不安及害怕,她解釋「因為怕佢強姦我」,遂問被告是否強姦她,被告回應「我都無用刀插你,咁點算強姦」。
X指曾問被告「如果實驗成功會唔會有嘢食」,被告稱「實驗完咗,你乖啲,請你食飯」。X表示被告其後給她紙巾清潔,並與她握手及說「唔該哂」後離去,X回家後告知母親有關事情。
聆訊下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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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