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暴動】被槍擊受傷男生涉暴動再提堂 案件押後11月再訊待索取文件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9/1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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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荃灣受槍傷男生曾志健被控暴動等罪,今於區域法院再提堂。資料圖片

在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於荃灣遭警員槍擊左胸受傷,及後被控暴動罪的20歲男生曾志健,與另外2名潛逃男子早前於西貢被捕。3人今(13日)於區域法院再提堂。曾志健一案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以待索取同案被告案情及控方文件等。其餘兩案則還押至11月8日及15日再訊,以待被告申請法援等。

3被告曾志健(20歲,學生)、馮清華(23歲,學生)及黃姓少年(16歲)今被押解至區域法院應訊。

曾一方表示需時向控方索取同案被告案情,以及控方將使用的資料等文件。馮一方則表示需時處理法援申請。黃則未有法律代表,控方處理黃所屬的案件時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與另案一併處理,屆時將考慮是否與另案合併。黃亦表示需時處理法援申請。

法官將曾案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馮及黃則押後至11月8日及15日再訊,就充公3人保釋金事宜,將留待下次提訊再作處理。

曾被控1項暴動罪及2項襲警罪。控罪指,曾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署警長曾家輝和警員謝思明。馮清華則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馮於同日在荃灣暴動。

黃則被控暴動、在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非法囚禁及有意圖而傷人共4罪。控罪指,黃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與不知名者參與暴動;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耳掛式口罩;以及同日在將軍澳宣基中學附近,與其他人非法禁錮警員X,並在仁濟醫院王華湘中學外使警員X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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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