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基金未註冊陳日君等被指宣揚基金政治理念 控方指基金曾被存入2.7億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9/26 14:08

最後更新: 2022/09/26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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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被控違反《社團條例》。(梁偉榮攝)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及歌手何韻詩等5名「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共6人涉未有為基金註冊為社團,違反《社團條例》。6人否認1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傳票控罪,案件今(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以信託人身份宣揚基金的政治理念,基金帶有政治目的,資助受影響反修例運動的人士等。截至2021年10月基金獲存入共2.7億元,經提取後,結餘為744萬元。

6名被告依次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及施城威,各被票控1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控罪指各人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定時間內遵守《社團條例》5(1)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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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代表,辯方包括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何沛謙、彭耀鴻及大律師林國輝及梁晴怡,案件由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審理。

案件開審前,彭耀鴻強調不同意控罪具持續性,要求控方釐定基金的成立日期,將就基金是否屬於社團和6名被告是否幹事爭議。何沛謙則指,控方在開案陳詞大篇幅提及基金的政治理念和訴求等與案無關,認為有關陳述不恰當。裁判官則指,政治理念不一定是「壞」,「政治可以中性」,強調法庭不會處理社團的宗旨相關事宜,只會處理傳票控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示威者在2019年6月11日起佔據金鐘與中環一帶,並在翌日佔領立法會綜合大樓周邊道路抗議,其後引發暴力衝突,警方同日展開驅散,拘捕多名示威者。

2019年6月15日,第2至第5被告及民陣成員宣布成立臨時的「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為6.12金鐘衝突中的抗爭者提供醫療及法律等支援,至7月6日易名為「612人道支援基金」,同日舉行記招,首4名被告以「612基金」信託人身份解釋基金成立的背景和目的、政治理念及財務安排等。真普聯將擔任基金託管人,其銀行戶口會用作接收公眾捐款及處理基金開支,基金會定期發布收支情況及委託核數師處理帳目。

控方指吳靄儀於記者會曾指,基金創立目的除了資助受影響反修例運動的人士,亦會資助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調查項目和舉辦活動的費用。吳又指,基金目標是將反修例運動的政治訴求提升到國際層面,以獲得關注。

控方續指,首5名被告在基金成立以來,多次與社民連、民陣和民主黨等政黨合作,在大型遊行期間擺設街站為基金籌款。在2020年民陣元旦遊行,陳日君、吳靄儀及何秀蘭與遊行人士互動,吳及何與遊行人士高呼「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何亦提及基金會與香港境外的團體合作,支援海外抗爭者。陳則手持籌款箱呼籲捐款。

就基金的財務安排及資助項目,控方指基金戶口於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間共有10.3萬筆存款,總額為2.7億元。經提取後,基金截至2021年10月,基金已被提取2.63億元,結餘為744萬元。

控方指,部分開支用作為街頭集會和遊行提供視聽設備,包括資助民陣6.16遊行及民陣立法會示威區集會的音響支出,共涉款約24.6萬元。

控方又指,基金曾以5,000元資助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該團在2019年9月赴倫敦和日內瓦進行政治遊說,建議歐盟國家為香港人提供難民庇護及制裁中國或香港官員等。另外,基金又曾以376萬元資助台灣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以20萬元資助新香港文化協會。控方指司改會多次支持反修例抗爭,又形容《港區國安法》為「惡法」,新香港文化協會則向海外政府官員及政黨進行長期的政治游說,爭取香港獨立。

基金最終於2021年10月31日停止運作。控方指,基金沒有根據《公司條例》及《商業登記條例》註冊和登記,亦非免稅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而基金從未依照《社團條例》提交任何註冊或豁免註冊的申請。

聆訊明(27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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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