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成】涉參與沙田暴動男生及牙醫助護罪成 法官指兩被告證供是天方夜譚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10/06 11:17

最後更新: 2022/10/0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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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2019年國慶日大批示威者在沙田多個地方聚集堵路,兩男女在警方驅散時被捕。男生及牙醫助護於區域法院否認1項暴動罪,經審訊後,今(6日)被裁定罪成。法官裁決時指,完全不相信兩名被告的證供,他們的說法實在是天方夜譚,案發現場火堆高聳入雲,濃煙彌漫,牆上又寫上政治口號,任何在場人士清楚現場發生暴動,但兩名被告亦未有離開。兩被告還押至11月底判刑。

兩名被告謝浩綸(21歲,學生)和熊詩婷(20歲,牙醫助護)否認1項暴動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交界及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法官裁決時指,完全不相信兩名被告的證供,他們的說法實在是天方夜譚。首被告稱帶備生理鹽水是為了在工作或運動受傷時使用,惟運動場上備有醫療用品,首被告工作地方旁邊有藥店。首被告遭警員制服後,亦向記者大叫名字,這是示威者慣用手法。

法官指,兩名被告聲稱當日打算行山,惟在主問下未有提及帶有食水這項行山必需品。次被告又辯稱當日視線被大樹遮蓋,未知有警員在場。惟當日現場發生暴動,尤如戰場,除非次被告喪失聽、視、嗅覺,否則不可能不知發生知事。

法官指,案發時現場火堆高聳入雲,濃煙彌漫,牆上又寫上政治口號,任何在場人士清楚現場發生暴動,但兩名被告亦未有離開,隨後被警方拘捕時,亦身穿黑衣及佩戴防毒面罩、防火手套等護具,遂裁定兩人1項暴動罪成。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兩名被告事後均患上抑鬱症,但他們均未有放棄自己。次被告亦未有放棄自己,成功入讀中大高級文憑課程,更取得優異成績。代表律師又指,本案中未有警員受傷,亦沒有證據證明首被告曾於現場縱火及扔磚。

法官押後至11月30日判刑,兩被告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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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