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判刑】違起底禁令致電8次滋擾法官 19歲青年認藐視法庭囚14天獲緩刑
發布時間: 2022/10/17 15:30
最後更新: 2022/10/17 18:50
19歲患自閉症青年於2020年12月從Telegram獲得法官及其妻子資料,於9分鐘內向兩人發出共8個不作聲電話,,被律政司指違反法官起底禁制令,青年今(17日)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14天,緩刑1年。青年於警誡下稱因「貪玩」,以及不滿該法官為「藍絲」及支持政府。法官明言不能容忍向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起底,惟案件延誤近兩年,加上答辯人真誠懊悔,同意判處緩刑已足夠。
申請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為陳寶康,現年19歲。申請人指答辯人於2020年12月6日晚上7時許,於9分鐘內向1名法官及其妻子手機致電共8次,基於法官為「藍絲」及支持政府。答辯人於3個月後被捕,警誡下稱「我都係一時貪玩,先至玩個法官同佢老婆電話,無下次喇,想整蠱佢」。同年6月被刑事檢控1項不斷打電話罪,基於須準備藐視法庭程序,該案一直押後至今,至11月再提堂。
申請人指向法官起底比向警員起底更嚴重,法官判刑時應基於公眾利益,須確保公眾對司法系統信心,刑期應以月計,以收阻嚇作用。至於案件受延誤之說,控方則指刑事檢控展開後,已展開藐視法庭程序,加上涉案司法人員入院,因此時間上或有差距,但不接納為求情因素。
答辯人一方求情時指,答辯人自少患自閉症,父母離異後,答辯人於不同宿舍居住。代表律師指明白違反起底禁令嚴重,但答辯人只是致電及不作聲,因一時衝動才違禁令,並沒有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答辯人事後已知錯,並已重投社會工作,希望貢獻社會。代表律師又質疑同一事件遭兩個程序處理,加上案件延誤近兩年,望法官判以緩刑。
法官判刑時指,案中受滋擾的法官及妻子,事後擔心有關資料被不法盜用,結果兩人接獲說粗言穢語的來電,法官的秘書亦曾接獲炸彈恐嚇及殺害司法人員來電,法官及妻子的個人資料亦被用作申請捐贈器官及新冠檢測等。法官強調判刑只考慮答辯人曾作出的行為。
法官指違反法官被起底比警員被起底之禁令嚴重,因會直接影響公眾對司法系統信心,故適合判以即時監禁。法官明言不能容忍向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起底,判監無可避免,但接納答辯人事發時不成熟及為自閉症患者,其起底作為規模相對小,或可被視為惡作劇多於真正滋擾。答辯人亦即時知錯及真正懊悔,現時於他人協助下重回正軌。
法官指答辯人於2021年6月被控不斷打電話罪,案件押後以候藐視法庭程序,答辯人去信問及進展均不獲回覆。法官指律政司同時展開刑事及民事藐視法庭程序,或予人印象是並非適當及公平地執行公義,希望答辯人不會受到雙重懲罰。法官考慮所有因素後,判監14天,緩刑1年,並頒令答辯人共須支付逾8.78萬元。
警方在判決後作出回應,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指,案中被告違反高等法院於2019年頒布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人被滋擾及起底臨時禁制令,而案件屬首宗因違反禁制令被判刑,自2019年6月警方發現有多人於網上發起煽動仇恨言論,並針對持相反意見人士。
警方歡迎法庭裁決,被告行為十分嚴重,警方相信判決可起阻嚇作用。警方提醒市民,高院分別於2019及2020年頒布3份臨時禁制令,禁止針對警員、特務警察、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行為,及在互聯網平台促進、鼓勵煽動使用及威脅使用暴力,三份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生效,違令者有可能干犯藐視法庭罪,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今宗案件為首宗違反臨時禁制令案件。警方對違法行為絕不姑息,必果斷執法,將犯法者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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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黃傑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