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案】梁美芬:涉利益衝突不應由外籍律師或法官參與 不排除會釋法

政治 15:19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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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稱,全球的國安法,都是保護主權國的利益。(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明審理律政司上訴法院准許黎智英聘英國大律師參與《港區國安法》案件的決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稱,不評論個案,但認為涉國安法案件,不宜有外籍律師參與,又稱法例最終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排除會釋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出,制定港區國安法時,人大常委會應不會想象到有外國律師參與審判的情況,因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難免會涉及國家機密,亦因此有指定法官的安排。劉兆佳認為,不讓外國參與較為穩妥,「況且香港並非沒有合資格律師。」

梁美芬今日見記者時指,全球的國安法,都是保護主權國的利益。「你損害中國國家利益,或可能對英國有利;你認為要保密,他認為應公開。這種情況下,這位外籍律師,到底要向誰展示忠誠?」梁美芬又稱,涉國安法案件能在香港審理,已是對香港特區、一國兩制的高度信任。

被問到若終院最終拒絕律政司上訴或判對方敗訴,事態如何發展?梁美芬稱,現階段不作揣測,但港區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如果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在解釋及執行上有不清晰地方,最終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排除有機會釋法。」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同律政司直接向終審法院上訴,認為有必要向法庭清楚申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否則讓人權主義壓倒國家安全,會變成本末倒置。」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被問及上訴事宜時稱,不適合評論一些正在進行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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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