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南丫海難4死者家屬促召死因研訊 高院法官拒絕申請

社會 15:12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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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4死者家屬促召死因研訊,高院法官拒絕申請。(資料圖片)

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死因裁判官於2020年決定拒就事件召開死因研訊,其中4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死因庭展開研訊,高院法官今(24日)頒下判詞拒絕申請。法官高浩文在導言指「事件以慶典開始,卻以悲劇收場」。法官稱理解家屬希望藉研訊了解事故的所有細節,但就公眾利益而言,毋須藉死因研訊揭露所有事實細節,而家屬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說服法庭召開死因研訊,遂拒絕申請。

3名家屬梁淑玲,為死者梁家杰之胞姐;趙炳全為死者趙少琼之胞弟;徐志盛為死者徐志偉及徐凱盈之胞弟及叔父。答辯人死因裁判官,據悉對申請表示中立。

家屬趙炳全表示,對判決感到非常失望及無奈,將與律師團隊商量下一步行動。趙認為,就事件的細節問題仍有更多空間解釋,現時仍未足夠。趙又指,除刑事及海難調查報告外,對船廠或驗船人員未有實際偵查行動。

死者家屬趙炳全(右)對判決感到失望。(林育慧攝)

一直協助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於調查委員會及刑事案件中,家屬沒有機會挑戰證據,展開死因研訊是要讓家屬有機會提出挑戰。惟法官認為刑事檢控及調查委員會已涵蓋了死亡細節,涂認為涵蓋並不足夠,因委員會於事發1至2年內展開,警方調查了8年,即公眾並不知道其餘6年所得之證據,而兩宗刑事檢控並不涵蓋造船及驗船方面,因此家屬亦無法挑戰。

涂表示,家屬10年來鍥而不捨只想知道更多真相,若能於法庭披露6年來警方之調查內容,或有助促進海上安全,亦符合公眾利益。

法官引述調查報告指,造成是次嚴重事故的主因包括2名船長掌舵時的人為錯失、艙室與舵機艙之間的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受損船隻的穩定性計算錯誤和船上欠缺兒童救生衣及成人救生衣難以取得等。

法官認為,報告已揭露船隻的結構有缺陷,雖然進一步追查證據或可追究哪1間公司出錯、哪些人有份參與建造船隻,但關鍵在於即使這些事實細節可藉死因研訊披露,又如何能夠符合公眾利益。

法官續指根據報告及相關刑事檢控所披露的事實,已足以令死因裁判官裁定罹難者的死因為非法被殺,導致死亡的疾病則是遇溺。

至於家屬希望藉研訊了解涉事海事處職員所犯下的過失,例如哪名職員犯下哪些過失。法官指,十數名海事處職員被查出涉事,其中1名職員涉作假證供,其後被刑事檢控。法官認為,就公眾利益而言,死因研訊毋須深究至個別職員所犯的過錯,因為相關過失已在調查報告和刑事審訊中揭露。

法官稱,明白家屬希望了解親人身故的每個細節,但認為毋須藉死因研訊揭露所有事實細節以滿足公眾利益,而家屬亦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說服法庭,遂拒絕召開死因研訊,不作訟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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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林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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