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黎智英律政司申請押後審訊 高院本周四處理申請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11/29 14:15

最後更新: 2022/11/2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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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就黎智英案提請人大釋法,律政司已去信高院申請押後審訊。(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早前獲批英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辯護,律政司就此申請上訴許可至終院被拒。特區政府表示已向中央提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已去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押後原定本周四(12月1日)之審訊。據了解,律政司申請押後案件7天,以待處理人大釋法,而黎一方亦已回覆法庭反對申請,高院定於本周四處理。

特首李家超今早表示,律政司今將申請押後案件。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已就案件致函原訟法庭申請押後審訊,對進行中的案件細節不作評論。據了解,律政司申請押後案件7天,以待處理釋法事宜,而法庭亦已去信黎的代表律師,要求就律政司之申請作回覆,黎一方亦已表示反對申請,並建議於原定開審當日處理申請,現正等候法庭進一步指示。

律政司就黎智英獲批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辯護,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昨(28日)被拒。特區政府表示已按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1條發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長官昨晚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並在報告中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就「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釋。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案件已排期於本周四(12月1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30天。辯方早前於庭上表示,就案件由3名法官而非陪審團審理,將先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官並定於案件開審首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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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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