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童】涉藉做實驗性侵12歲自閉症女童 男生囚7年3個月官斥欺負女童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12/0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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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嘉樂。(資料圖片)

21歲副學士男生涉於所住大廈尾隨患自閉症12歲女童進入升降機,其後將她拉往後樓梯,聲稱想做實驗,並將她強姦。涉案男生承認非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成,今(1日)於高等法院被判監7年3個月。法官斥被告藉做實驗為由,欺負智力低於常人及不懂保護自己的女童。
 
被告方嘉樂(21歲),報稱學生,早前被裁定1項強姦罪成,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0月19日,於大圍某大廈樓梯強姦X,另於案件開審前承認1項非禮罪。

法官引述創傷報告指,事主X事後有創傷壓力後群,腦海常浮現事件經過及被告容貌,無法專心上課及影響食慾,對男士有所警惕,須接受心理治療。至於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智能力正常,能分辨對錯,沒有孌童或性癖,重犯機會中度,須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判刑時指,事主年僅12歲及智力低於常人,被告藉做實驗為由,欺負不懂保護自己及沒有危機意識的女童,並發生多於1次性行為,以及沒有使用避孕套,均為加刑因素。

法官考慮到被告年輕及沒有刑事紀錄,案中使用非過多武力,事主沒有嚴重創傷,就強姦罪以5年為判刑起點,加刑至7年半,非禮罪則判監28個月,同期執行,再酌情減刑3個月,總刑期為7年3個月。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12歲事主X同住一大廈不同樓層,兩人互不相識。X有自閉症、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智商為78,言語理解及談吐智力功能指數屬均邊緣範圍。
 
事發日下午約2時,X放學回家乘搭升降機,X步出升降機後,被告跟隨,並拉X往後樓梯,要求X脫去口罩及吻她,遭X推開。
 
被告又自稱是大學生,想做實驗。X其後遵從被告要求,將內褲褪至膝蓋位置,被告三度要求X口交被拒,被告又4次將下體性侵X下體。X返回住所後告知母親,同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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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