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判監】楊明轉到高設防赤柱監獄服刑 18日刑期獲兩次與親友見面機會

娛樂

發布時間: 2022/12/30 09:49

最後更新: 2022/12/3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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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於赤柱監獄繼續完成餘下刑期。

藝人楊明於2020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疑因酒醉下駕駛私家車撞壆,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被判監18天,早前向高院就刑期提出上訴,准以10萬元保釋候判決。高院法官在昨日(12月22日)駁回上訴,他須即時服刑。

楊明於判刑後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但不一定在該處服刑,消息指,他要先在該收押所囚5日,辦好手續及確定沒有染疫後,再轉到赤柱監獄繼續服刑至刑滿,另有消息指楊明要求保護,聲稱恐他人對他不利。

在昨日(12月29日)早上,楊明被轉至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繼續完成餘下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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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莊思明未有現身

莊思明對男友一直不離不棄,陪同上庭之餘,早前在楊明服刑翌日也曾到監獄探望,不過後來就未有再看到她的蹤影,也未有於社交平台上訴心聲。

據知在楊明服刑的18天期間,只得兩次與親友的見面機會,最快在明年1月才可再次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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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赤柱監獄繼續服刑

早前曾指擔心有人對他不利的楊明,轉眼間已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了8天。在轉至赤柱監獄前,他也接受了核酸檢測,確認沒有染疫便獲安排轉至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

赤柱監獄是全港最大的高度設防監獄,羈押男性成年在囚人士,當中包括觸犯嚴重罪行的在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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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監獄內更設有醫院,正常情況下囚犯親友每月可到訪探望2次,每次最多3人可逗留30分鐘。

但囚犯可額外申請增加直系家屬的探訪次數,監獄會視乎情況酌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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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TOPick柴犬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