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候判】涉藏製爆炸品原材料 網絡工程師認罪候判
發布時間: 2023/01/13 13:20
44歲網絡工程師涉在街頭交收硝酸鉀及炮竹等爆炸品原材料,供應予不明男子「整蛋糕」,被警方埋伏拘捕,被控1項管有爆炸品罪,今(13日)於區域法院認罪。案情指涉案物品可製成一部分土製炸彈,法官要求控方再向爆炸物品專家諮詢涉案混合物用途等,以評估被告的罪責,押後至2月20日判刑。法官形容本案有如恐怖襲擊,不解家景不俗的被告如何被觸發成「恐怖分子」。
被告黃智榮,(現年44歲,網絡工程師)被控於2021年2月8日,在粉嶺榮福中心對出近馬適路及聯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17.3公斤的硝酸鉀、約2.8公斤的氧化鐵粉末、約1.8公斤的鎂粉末、約1.2公斤的鋁粉末、35克硫粉末、約1.2公斤煙花棒、約127克爆竹及2套無綫電遙控。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1時許,被告將1個尼龍袋和行李箱放在涉案行人路段的欄杆旁,不久被警方拘捕。
警方在袋內檢獲防毒面罩、手套和防毒面罩濾芯;行李箱內檢出9包涉案的粉末和141支爆竹等。警方另根據被告身上搜出的鎖匙,在榮福中心某單位搜出伸縮棍、弓和箭等物品,控罪涉及本案第2被告。
警誡下,被告稱受人所托運送涉案物品,事成可收到1至2萬報酬,而被告管有的物品可售15萬至20萬元。
涉案物品其後送檢,2套無線電遙控可用作遙距引爆炸彈,涉案粉末是製造爆炸品的原材料。當不同粉末混合後,可製成閃光粉和鋁熱劑,其中閃光粉燃點時可產生強光,形成火球,鋁熱劑的高溫則可融化金屬。由爆竹及煙花棒抽中取的爆燃炸藥則可製成土製炸彈的一部分,與閃光粉共用時可製成1個延時土製炸彈。
被告與1名身分不詳的男子在案發前的通訊紀錄顯示,男子稱「要整蛋糕」,被告表示只負責交收,只知物品是「玩具」,並要求對方將一半款項轉賬至其銀行帳戶。被告稱知道「玩具」是化學原材料。銀行紀錄顯示被告有一筆5,000元的入帳紀錄。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指,「文具」和「整蛋糕」分別指示威者用作與警方對峙的裝備,以及將面粉加入火種中導致爆炸,示威者被查時或會用「整蛋糕」作為管有麵粉的辯解。
法官郭啟安要求控方再向爆炸品專家,就涉案物品尚欠哪些材料才可製成土製炸彈及涉案混合物用途等作諮詢,控方須於判刑前存檔法庭。法官斥責被告指,無綫電遙控可乘人不備地襲擊,「簡直係恐怖襲擊」,直言不解被告犯案原因,「咩觸發你做恐怖分子」,明言難以輕判,押後至2月20日判刑。
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https://bit.ly/3cNFwr7
hket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立即下載:https://bit.ly/34FTtW9
記者:陳曉欣